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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与承诺
我们将恪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尽职尽责,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的服务范围如下:
1、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意见书、审查修改合同、举办法律培训等)和专项法律顾问。
2、接受从事证券、金融期货、投资以及企业转制、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各类非拆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或作为上市公发、债券发行、配股和增发的发行人律师或承销商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接受土地出让、受让、转让,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屋拆迁,建筑工程承包等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4、接爱外国公司、外国投资企业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为外商到国内进行投资进行可行性调查报告, 接受委托办理外资并购等专项法律服务。
5、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接受破产案件相关利益主体委托参与破产案件。
6、接受用人单位委托,协助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代理各类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
7、接受当事人委托,提供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业务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
8、提供税务法律服务,代理各类涉税案件;
9、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担任其律师或辩护人。
10、接受经济、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11、解答法律咨询,代书各类合同、诉讼文书等。
12、办理当事人委托的调查事务及法律规定的其它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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