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光辉,您好
吴光辉先生: 针对你的咨询,回答如下: 你大嫂子与采石场可能形成两种法律关系。 一种是工伤性质的法律关系,只要你大嫂工作的采石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不管你大嫂是临时工还是长期用工,不管你大嫂与该采石场有无签订劳动合同,你大嫂在劳动过程中所受伤害皆属于工伤,你大嫂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二是形成雇佣关系。如果该采石场没有进行工商登记,则你大嫂与该采石场形成的是雇佣关系,我国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