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45835232,您好
女士,你好! 你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申请工伤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你所述情况,是去年发生的事故伤害,如果还未超过1年的,建议尽快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发生工伤后的相关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另外,关于其他的工伤赔偿待遇,待你工伤认定并经过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相关的赔偿费用。 俞秋燕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