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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不算诈骗?
我有一个朋友以找我合伙做生意为由,向我拿了5万元!但他一直以各种理由推开做生意这事,每天总是去夜总会消费,一直不实施我们先前的生意计划,经我身边一些朋友口中了解到,他根本没有钱做生意,先前跟我说的那些都是谎话而已。他平时也有找理由向身边的朋友借钱不还的情况。他现在在乔司服刑,如果我想告他,我应该怎么做?能否帮我初步判断一下,他这样算诈骗罪还是只能算借钱不还的债务问题??麻烦您帮我分析得详细一点,非常感谢!

徐,您好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具构成要件:(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似乎“自愿地”交出财物。其实,这种“自愿”是受犯罪分子欺骗而上当所致,并非出自被害人的真正意愿。(三)在主观方面,应当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对于使用欺骗手段,意图短期占有公私财物,追紧就还,不追就拖,一般不宜作为犯罪对待。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根据您的描述,您首先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若公安机关受理该案,则该案将通过刑事途径解决。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则建议按一般民事纠纷方式处理,通过借贷关系要求对方返还。 另外律师提醒,若您与您朋友系合伙投资的,只是您朋友的经营能力导致企业经营不善而造成损失的,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因承担相应的商业风险。 律师 张国伟 沈晓炳(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