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您好
汪先生,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除非你公司的全体股东有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否则股东均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律师 张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