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先生,您好
俞先生,你好! 根据相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你们所被征收的房屋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如在2011年1月21日之前的,则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规定,拆迁估价以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为时点,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房屋拆迁许可证在2011年1月21日之后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因此,按照你所述,你可以对照房屋拆迁许可证取得时间,以此根据不同规定来计算拆迁补偿。 律师 吴涛 张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