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合同问题
您好!我家现对于拆迁安置遇到了一些麻烦,麻烦咨询一些相关法律方面的事情哦,十分感谢。
1.我已于10年9月份签约协议书,同意拆迁。因为当时拆迁办的负责人说,早签有奖励,晚签取消奖励,而且只有早签的优惠肯定是比晚签多,而且说多数人都签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签约的。
2.但后来经了解才知道,我们是第七户签字的,也就是说有一大半还没签字,现在半个多月过去了,经了解比我们晚签的人,拿到的钱比当初评估出来的钱要多出10来万,而我们早签的,却只有一点点,因为按照人口,房子面积,房子装潢来说,我们都是比他们好的。所以我们才有被人欺骗的感觉,但问题是我们字签了,现在想反悔,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我有几个问题,麻烦再咨询一下:
1.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无效?
2.拆迁办负责人口头答应的,是否有法律效力?或是必须要有书面证明?
3.今天负责人口头答应说在后期会相应的给我们补偿,但我们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履行承诺。
盼复,十分感谢。
时间:2010-10-12 20:08:54 点击数:5671
刘小美,您好
刘女士,你好!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的。按照你所述情况,如有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行为的,可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口头答应,但此后对方反悔并且没有相关证据证明的,无法保障你的权利,故建议与对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律师 吴涛 张国伟(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