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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赔偿的具体情况
我是在五金厂工作的,工作中失去了右手大拇指,在医院呆了将近三个月,是五级残疾,请问这样的情况是怎么样的赔偿的,一次性赔偿又是怎样处理的?谢谢。

张珏明,您好

张先生,你好! 首先获得工伤赔偿要先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致残等级,根据你的伤残等级来计算有关工伤赔偿费用。 根据你的情况,如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你可以获得以下工伤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包括住院费、医疗费及药费等)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由用人单位支付。 2、停工留薪期内及康复待遇 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时间 停工留薪时间按你住院时间及医院出具诊疗证明确定。评定伤残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3、伤残待遇 (1)根据你的情况,如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如果你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你伤残津贴,标准为:如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你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月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4)如果你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分别支付30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60个月)。 你可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律师 陈英 张国伟(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