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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从安徽的一名大学生,我爸妈在嘉兴王江泾打工,我爸爸因为小事与当地一人发生口角,是我爸在家门前晒了豆子,那人说妨碍他开车,那人在事发两小时后带了十几个人到我家来找我爸闹事,我爸上夜班走了就我妈一个人在家被那人打伤,脚踝骨裂掉了,是打脸过于用力闪的。已经报警了,请问这种案件怎么处理?他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时间:2009-10-25 18:52:12 点击数:4651
陈绍委,您好
你好。若公安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则可以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