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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
本人现有一套二手房欲转让。房产证户主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已故。那么这个手续该怎么办? 是否可以经公证处公证后直接过户给买家,还是要先过户给我或我母亲? 这些个税收和相关费用具体怎么计算的?哪个合理划算? 谢谢

卢,您好

你好。 1、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凭继承权公证书去房屋管理局过户。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 2、因为继承和买卖是两个关系,所以必须先办理继承手续,然后才能买卖。继承手续必须要去公证部门办理。没有其他的途径,除非你爸爸在世的时候就办理好遗嘱公证,否则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的。因为只有这个公证书,产权登记部门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是过户给全体继承人,但是个别继承人自己表示放弃继承的除外。而且该房屋的一半属于你母亲所有,所以如果你父亲没有遗嘱且法定继承人就是你和你母亲的话,这房子也是过户给你和你母亲两人,而不是其中的一个。如果只想在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话,你可以放弃继承或者是你母亲放弃继承并把她的一半赠予你。 3、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是免税的,但是要办免税申请,其他费用就是办理继承房产的过程需要收取相关的登记费、公证费以及办理费用。然后到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时交纳一定的过户费用。如果是赠予房产的话,受赠人要全额征收契税。 继承后转让,应缴纳房价5.5%的营业税(不足五年的房产,满五年的免)和20%的个人所得税(差价的20%或房价的1%),以及0.05%的印花税.。不过个人转让自住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家庭生活住房的房子(包括房改房和商品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或者卖房后一年以内再重新买房的,符合税收优惠政策,就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岳丛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