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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向法院申请的支付令??
我的妈妈借给朋友25000块钱,有写下欠条,还钱期限以过了快半年,期间有多次的催讨,妈妈的朋友都是以过几天还钱为推托,至今还是如此,请问要如何向法院申请的支付令,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 现在债务人在外地,又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只有手机在联系,本地只有债务人的家人,他们又可能不了解情况,这样申请的支付令,要怎么送达才合适,只给债务人的家人是否可行~~?或许还有什么可行的方法?谢谢解答……

xiahan,您好

Xiahan先生: 你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有价证券; 第二,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第三,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即债权人没有对等给付义务; 第四,支付令能送达债务人。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必须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 你的母亲如果有债务人的确切地址,支付令能送达给债务人,你母亲可从向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书上写明请求给付金钱的数额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法院受理后,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如债务人在法院期间没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母亲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你母亲不知债务人的确切地址,就不符合申请支付令的条件,也不能给债务人的家人送达支付令。 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 律师 应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