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您好
你好。你当然可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89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如果对方的建筑物属于违章建筑的话,你可以先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由行政机关责令其拆除违章建筑。行政机关不予处理的话,你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钱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