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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问题
有一老父亲因独子刘某工作在外地,老人在家无人照看,后送至当地养老院,因老人颇爱唱歌,某日清晨,老人早起,于过道唱歌,引起隔壁老人张某的忿恨,张某出,推了老人一下,老人站立不住倒地,到医院检查,盆骨粉碎性骨折,后二月,因伤重身弱,老人溘然长逝。请问刘某可否据此状告张某故意伤人罪和养老院的管理不力,所引起的误工费,医药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等诸多费用?对此具体如何处理?希望能帮忙,谢谢

小刘,您好

你好。 第一,关于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根据你描述的案情,张某是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但如果张某的行为导致刘父受伤,其受伤程度达到刑法上的重伤标准的话,那张某有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 第二,关于索赔的问题,在本案中,刘某可以直接要求张某赔偿相关损失,因为张某是直接的侵权行为人。至于养老院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那要看养老院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养老院存在过错的那么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若养老院没有过错的,那么养老院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