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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辈给孙子购保险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老人出钱给外孙购买保险,作为遗产留给下一代。投保人填写自己儿子,被保险人孙子,身故收益人投保人。合同期满,领取生存金时老人想把10万的保额,其中5万分配给另一残疾的孙子。这种情况,是否要通过律师签协议,进行遗产的再分配,作为公正呢?而老人、投保人儿子、孙子都要在场是吗?

小过,您好

你好, 所谓生存保险金,是指到了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后,被保险人依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向保单受益人支付的金额。因此,首先生存保险金的前提是保险合同到期后被保险人依然生存,故生存金具有不确定性,并不是将来必将获得的收益。其次生存保险金的支付对象是受益人,即一旦可获得生存保险金,那么其所有权人为受益人,只有受益人才有权处分,若要将所得生存保险金赠与他人须得到受益人的确认。 另外,附加说明的是长辈给晚辈买保险这并不属于遗产,这是一种赠与,因此,买保险的长辈并无权处分该保险将来可能获得的收益。 如果要将以后可能获得的生存保险金的一半分配给另一残疾的孙子的话,可由受益人与其签订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若条件成就则将一半生存保险金赠与。 若有需要,可来我们所里当面洽谈。 陈 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