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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赔偿
我是厂里的一名普通员工,工作期间因操作不慎,一只手指被机器切掉了一部分,因此在医院治疗了一个月,医药费是厂里老板付的,老板还口头答应在住院期间工资照样拿,但是最近发工资时,老板只发给我一半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我起诉厂里,要求其赔偿我的损失,这种成功率有多高?赔偿金能否要求高一点?

周先生,您好

你好。 如果你参加了工伤保险,则建议你申请工伤认定,根据伤残级别的不同享受不同的待遇。一般来说,赔偿金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中,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外享受以下待遇: (一)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六至十六个月。其中: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 (二)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所在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90%,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三)伤残程度被评为五级和六级的职工且企业难以安排适当工作的,由企业按月发给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 (四)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另行择业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其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六个月、五个月四个月三个月。 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那么上述费用则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 陶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