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农村自留地及田地
本人生于1982年,是超生人员,当时已经缴清罚款等一切费用。在嘉兴农村长大,在1997年于读书后“农转非”。从82年至97年间,并未分配到个人的自留地及田地的物资。而在同村同年超生的人员,和我条件都是一样的,他们分配到了自留地及田地的物资。请问我现在还能争取回属于我的损失吗?
谢谢
时间:2008-06-09 20:31:27 点击数:5036
屠,您好
你好。
农村土地承包第一轮分配是在1981年,第二轮是1998年,而你出生在1982年,而且属超生,97年后又转为非农户口,所以像你这种情况一般无法再分配到自留地。
你向村委会咨询一下吧。
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