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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上班途中遇到车祸后,工伤认定为工伤,那么我这次车祸产生的费用应该怎么赔偿?如果车主赔我一部份.工伤保险赔我一部份(工伤赔偿只有%多少,没有把剩下部分都赔偿给我).那么这样的话我还有好多的费用应该是自己承担吗??事故后在厂里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小风,您好

你好。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先期垫付有关费用,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职工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至于工资待遇,要视伤残等级的情况而不同处理。 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外享受以下待遇: 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所在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90%,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级和六级的职工且企业难以安排适当工作的,由企业按月发给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另行择业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其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六个月、五个月四个月三个月。 陶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