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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你好! 想咨询一下,商品房买卖合同2004年版本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是不是实施后旧版本就不能用了呢? 还有再想请教一下,是不是交付使用的条件房产验收合格?房产验收需要完成哪些内容?也就是交付使用给客户需要符合哪些内容条件? 请尽请告知,谢谢!

syy,您好

syy 先生你好! 对于商品房买卖版本没有强制性规定,这只是一个范本.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还应当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 (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 袁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