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
你好!我于2005年2月签定一份购买拆迁房的协议,当时房子已基本完工,只差小区绿化,房东说2005年中下旬可以交付,因为他们的拆迁合同上注明交付日期是2006年6月,他有好几套,一期,二期都有,我买的是一期,所以相信房东的话,但没在协议上写明交付日期,现在日期已超过拆迁合同日期,我该如何处理?
另外:我们当时签定合同时交易税低,我们答应我们承担,并在协议上写了一切交易税有买方承担,但现在交易税增加这么多,我们可否让房东承担一部分。
希望尽快得到你们的帮助。谢谢
时间:2006-08-24 20:41:01 点击数:4428
夏远波,您好
夏先生:
您好!
1、关于房屋交付日期首先要看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鉴于卖方拆迁合同上的交付日期已过,现你可以向卖方主张交房。
2、关于交易税问题,由于你们双方在合同上约定了一切交易税由买方承担。这一条对买方很不利,当然你也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在实践中关于新增仍交易税的承担问题也存在一定的争议。
常 远 良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