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我能得到哪些财产
我跟我老公结婚快有4年了,可是到了今日却不得不走到分手这一步,作为女人我再也无法忍受他的无情,他的背叛,他的不负责任.幸好我们还没有小孩,所以决定分手.但是到了这一步最难处理的便是财产的问题了.我想请教贵事务所的律师,假若我现在走了我能得到些什么呢?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在我们结婚2年之后,我公公便转让给我老公44%的公司股份,便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若要再转让或转卖必须经公司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我想请问若离婚了这股份我有份吗?如若我索求货币资金代替股份,那么是按什么计算的,是公司的当年的年会计报表吗,还是要另外审计过以后,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总资产2500万元左右,还有婚后我所记载的间断性的日常开支费用,而没有发票,在法律上能有用吗?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对自己最有用,包括公司部分财务资料,请律师能够援助我,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时间:2006-08-23 04:45:25 点击数:3254
暂无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