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户问题
我(女)和爱人离婚后,有一女2周岁多跟我,前夫是农业户口,我是非农户口,现因我女儿在前夫家有底层房屋产权(是法院所判给)证明,但还未办产权证,(注离婚现在已半年多.)请问我能否为我女儿独立户,然后再办理房屋产权证?
为此我需要哪些材料?向哪些部门申请办理? 谢谢
时间:2006-08-04 01:46:47 点击数:4616
王晓峰,您好
王女士:
你好!
关于你女儿是否能够单独立户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请你到当地公安机关询问关于这种情况下你女儿单独立户所需要的材料及程序。关于办理产权证,须到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进行办理。
常 远 良
二○○六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