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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走法律途径,我能否要回我的750元欠款?
这事说起来生气,就是这个吴姓男子作为二房东租给我一套房子,每月750,押金750,有签合同,还有他身份证复印件;我每月初如约付房租。 突然有一天,此套房子的大房东找到我,说这个吴姓男子已经欠他三个月的房租了,人也找不到,说今后房租直接交给原大房东就行了。 现在是那个吴姓男子欠我750元钱的房租押金,我手头只有他的一个手机号,每次要钱都能打通但是他却迟迟不还钱,还说自己没钱云云。 主要是因为是在上海,他是个外地来沪打工的人,没有固定居住地址,我在电话里更是问不出来,现在有时打他手机还不接,弄得我很郁闷、生气。 所以在这里问问专家,怎样才能在只有他身份证复印件和租房协议,还有一个以前汇款给他的存折(他拿硬卡,我拿存折每月给他存房租钱,存折上有他的姓名),还有他的手机号这样的情况下,我能要回自己的750元钱。 我打过110,警察说走什么司法途径,懒得理警察,什么事都不能帮助解决,怎么走司法途径,这么小额的欠款,有人受理吗,走司法途径要花多少钱,解决的希望大吗。

刘,您好

刘女士: 你好! 对于你的问题答复如下:虽然这个这案件标的很小,但依法法院仍然应当受理。法院受理案件时由原告先预交诉讼费,另外如果你需要聘请律师的话,还要交律师代理费。当案件审理结束时,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诉讼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执行起来可能会比较困难。 周宏 200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