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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问:交通事故一死三伤
您好!我丈夫因公出差,返回途中因太劳累转让我开车,不幸在嘉兴高速公路上翻车,造成一死三伤,我驾驶的小轿车在主车道行使,与之相撞的大卡车在超车道行使。我和我丈夫因为系上安全带所以虽重伤但最终生还,死者和其他伤者因未系安全带所以死亡或重伤。我有驾照,未酒后开车,也未在高速公路上超车,我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我是本份人,工薪阶层支付不起巨额陪偿,丈夫出差是公差,我只是随行,在他太疲倦和他随行同事(包括死者)的要求下替丈夫开车,故丈夫的公司是否应负全部民事赔偿责任鉴于这实质上是公伤事故?据您估计,最高民事赔偿可达多少?谢谢!

xizilady,您好

这位女士你好,你的问题我们已看到,现回答如下: 一般情况下,发生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做相应的责任认定,并出具责任认定书,本案中造成一死三重伤(是否构成重伤要有相应的司法部门鉴定),结合认定书,如果说你负此起事故的同等以上的责任,则极可能要面临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在民事责任方面,我们认为,你丈夫和你丈夫的同事,因是在公差期间出现的交通事故,虽然你丈夫当时并未驾车,但系在从事本单位日常工作而负伤或致死,应当认定为工伤。关于你,因不是该单位的职工,不能构成工伤。如果说你对本起事故存在一定的过错责任,因你从事的行为是在受害人请求下而为的,驾车对受害人单位存在一定的受益性,所以你可以请求责任份额的减轻。关于赔偿项目,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伤残器具费,扶养费等,如果死亡的,还可要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当然以上项目合计数还要结合责任来划分认定。关于你所说最高民事赔偿额,因你所写有限,我们无法准确的告知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