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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面积超出是否要付钱
拆迁时拆迁办公告安置房面积是91.9平方现在房屋实际面积是95.95。 拆迁办要求补多出的4.05平方的房款。 请问:1.拆迁安置房在结算时可不可以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2.我应不应该付超国家标准3%以为的房款?

梁燕杰,您好

梁先生: 您好!对于您所讯问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嘉兴市统一格式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你们签的应该是产权调换协议。协议中有一条应该是双方约定的,即安置房的建筑面积以产权部门核准的面积为准。如果有这一条,你应当支付多出面积的房款。即使无约定,拆迁安置房能否适用商品房的司法解释,在业界存在争议,一般的以为不适用,但本律师的个人意见倾向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