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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飒爽,致山河无恙———国傲律师建军节特刊








建军节




八一建军节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由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设立,是纪念中国工农红军成立的节日。因军人职业及其使命的特殊性,我国《刑法》第259条第1款规定了破坏军婚罪,以维护现役军人形成的婚姻关系。2023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9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两起涉及破坏军婚罪。


 法条索引:《刑法》第259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案例索引:韩某破坏军婚罪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9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之案例九



基本案情:


被害人赵某于2005年入伍,2022年4月退役。2015年1月,被害人赵某与施某结婚。2020年8月,被告人韩某在已婚状态下与施某交往, 2021年5月,被害人赵某得知上述情况,约见被告人韩某并发生肢体冲突。后赵某所属部队指派人员两次告知韩某破坏军婚后果,但其未听劝阻。同年9月24日,被告人韩某与施某开始同居生活,二人商定拖延至赵某退役再提离婚,进而逃避法律责任。2022年4月至7月,在赵某转业待安置期间,韩某与施某继续保持同居关系。2023年4月7日,检察机关以破坏军婚罪对韩某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


2023年6月7日,法院以韩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韩某不服,提出上诉。同年7月3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对“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理解认识不统一的问题,目前法院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认定被告人的“同居”行为:一是看是否较长时间内存在不正当性关系,且生活、经济联系密切,从而符合同居实质要素;二是看是否对军婚产生实质性破坏,如造成婚姻破裂、堕胎等严重后果。军人服役状态与背后婚姻关系是否稳定密切相关,现役军人又是保卫国家的主要军事力量,因此稳“小家”为“大家”是《刑法》第259条背后的立法目的之一,牢记守法,关爱军人、守护军婚亦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