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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执行主任吴涛律师作《建设工程项目“未招先定”情形下合同效力与结算依据》实务讲座

2023年6月25日下午6:30,国傲讲堂2023年度六月专题讲座在我所多功能厅成功举办。我所执行主任吴涛律师为总分所青年律师作《建设工程项目“未招先定”情形下合同效力与结算依据》实务讲座。



本次讲座,吴律师就建设工程项目“未招先定”情形下的合同效力与结算依据展开讲解。吴律师首先对“未招先定”的定义进行了详细阐释,并抛出两个重点问题,即如何认定“未招先定”情形下各合同的效力,以及进行工程结算应当依据哪份合同。之后吴律师就该两个重点问题通过“案例+说理”的方式进行了充分解读。



吴律师将建设工程项目简单分为“依法必须招投标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投标项目”,并就此展开讲解。吴律师通过最高法的案例、法条援引与说理,总结在“未招先定”中,“依法必须招投标项目”的合同效力均属无效,同时强调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两种例外情形合同有效,并分三步走对工程结算依据进行总结。


而针对采取招投标形式“非依法必须招投标项目”“未招先定”,吴律师则通过不同的最高法案例进行解析,存在标前标后合同均有效、均无效、标前合同有效标后合同无效三种判例,提出司法实践中对标前、标后合同效力的认定争议较大,并总结合同结算依据在司法实践中的不同认定情况。


本次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与会青年律师均表示受益匪浅,对建设工程项目“未招先定”的这一法律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往后的工作中将结合理论与实践,以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新人介绍:左图肖野、右图倪罡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