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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文化” ——12.4宪法日专题报道

国家宪法日的诞生及意义



12月4日

国家宪法日


1982年12月4日,中国现行宪法正式实施。


2014年10月23日,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拟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正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权威与效力。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一个重要的仪式,更是对全民的宪法教育、普及日,传递了宪法至上的重要理念。



宪法精神下的法治实践


自建所以来,我所始终坚持法制宣传,重视法治教育,始终以贯彻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为己任,每月均召开支部大会及党小组会议,并定期举办党日活动,组织律所党员干部及群众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党建知识培训,弘扬宪法精神。


2022年,我所展开多项对外公益法律服务。


1

2022年5月9日,我所刘焕明律师应秀水学院邀请作“法律逻辑及思维的培养——以民法典重点法条及变化为视角”专题讲座,强化塑造了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法治意识。








2

同月,为进一步促进南湖区人才企业法治建设,嘉兴市南湖区司法局、嘉兴市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牵头组织辖区律所走访区产业人才“雁阵联盟”成员单位的活动。


我所积极响应号召,组织一批业务骨干律师提供上门“法治体检”服务。



3

2022年6月30日,为打造「红色志愿之城」,96345党员志愿者总站开展“党在我心中,我在群众中”党员奉献周暨“美好生活服务节”系列活动。


我所徐文扬律师携吴嘉华实习律师于西马桥社区参与活动,为居民提供全面法律咨询。



4

2022年7月25日,嘉兴市南湖区司法局举办2022年度法治南湖(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特邀我所主任马正良律师授课。



马律师结合常年服务嘉兴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大量实践经验,提炼出系统性、全方位的法治观点,现场反响热烈。



5

2022年8月9日上午,联星社区为嘉兴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特别组织环保公益绿化活动。


我所党员律师携多名实习律师于北大附属嘉兴实验学校附近积极参与,践行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



6

2022年9月20日下午,浙江国傲(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丽应邀来到嘉善人民广播电台FM99.3——《律师在线嘉善993》节目直播间,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分家析产”专题云讲座,受到听众的热情欢迎。



我所将继续坚持法制宣传及法治教育,始终将业务实践结合于宪法精神普及于广大群众,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奉献国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