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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地方立法,国傲团队再出新作——《嘉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发布!

    国傲律师始终坚信“良法是善治的源头活水”,素来重视律师参与立法工作。自2019年首次于嘉兴律师界创新法律服务形式,全过程参与制定《嘉兴市餐饮油烟管理办法》以来,又于次年受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开展《嘉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全过程立法服务,为国傲律师参与立法续写新的篇章。




    立法活动是对社会经济发展引起的社会关系变化的规范化过程,换言之,立法正是为了适应现实需要、回应社会关切。此次《办法》正是现实迫切需要下的应运而生——


    自2007年嘉兴市全面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以来,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运行已趋于成熟。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目前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难题:一是在事先防控中,对于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备案、验收、联网等方面存在制度空白,无法实施有效监管;二是在事中管理中,存在部分第三方运行单位运维不力,直接影响自动监控设备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的情况;三是在事后的执法过程中,缺少相应制度来保障自动监控数据的执法应用。


    进言之,在此次立法前,非必要的执法成本支出和大量闲置的在线监控设备形成矛盾的吊诡情状,事实上造成了执法资源错置下的资源浪费。


    在此情形下,嘉兴市生态环境局迅速启动了此次立法,并委托我所作为立法顾问全过程参与制定。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国傲律师成立了以同时身兼嘉兴市人大立法专家和嘉兴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的我所主任马正良律师牵头并担任组长,高级合伙人周宏律师为副组长,李建中律师(现任国傲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所主任)及钱宇超律师为成员的立法团队。


    国傲团队成立后,第一时间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了解情况并制定立法计划,随后又马不停蹄地参加了嘉兴市五县四区的立法调研活动。期间,不仅听取了相关各方的情况反馈及良好建议,还实地走访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现场,并搜集了各层级、各区域现有的相关立法。在综合调研反馈、现场情况及参考立法等各方信息的情况下,国傲团队先后起草了立法调研报告及《办法》条文草案。






    在起草阶段,国傲律师秉承着专业敬业的精神,在确保合法性论证的前提下,数夜挑灯、斟字酌句、反复推敲,形成了针对性解决上述三大难题的总则、安装联网、运行维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共五章内容。后又参与数十次讨论会议,听取各部及相关各方等意见、建议,并针对采纳情况作出相应回复或修订,现《办法》已经嘉兴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确定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国傲立法团队认为,此次《办法》有三大亮点:第一,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定义中增设“数据标记内容”的内涵,以进一步规范数据有效性,剔除异常因素,体现立法柔性与科学性;第二,明确安装、联网、运维的要求及对应的法律责任,有效规范设备的正常启用及运行;第三,明确了经计量检定合格或经校准确认符合要求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产生的有效数据及数据标记情况,可以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执法的依据。




    律师作为制定机关和规范对象以外的独立第三方,作为深入群众的一线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作为有能力将群众诉求以法律思维进行归纳整理并能够以法言法语表达出来的法律人士,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愈加突出。国傲律师将始终关注立法活动,持续通过全过程参与立法等多种方式确保法律的良善出台,从而保证我们赖以执行的法律是一部良法、善法,更通过这种方式,助力嘉兴将“红色根脉”之地打造成法治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