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与律师的接触交往,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我所于2022年4月19日午间开展《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范行为若干规定》”)的集体学习会议。
会上,由我所主任岳丛啸律师领学《规范行为若干规定》及相关文件,其对文件重要精神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律师工作实际,提出应当特别注意的几点内容,同时要求与会各位律师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贯彻并落实文件精神。
通过本次学习会议,我所律师均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切实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守住律师职业底线,严格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相互监督,防微杜渐,合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专业能力过硬、工作作风过硬的律师队伍,全力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