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CLASSIC CASE
相邻关系纠纷案

    办案律师:高丽(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所)

       原告与被告系同小区同幢同楼左右邻居关系。在交房时原告方房门为外开门,被告方房门为内开门,双方房门同时打开后呈90度直角相邻状态。被告在装修时未经物业及原告的许可,擅自将房门改为外开门,对原告的通行造成严重妨碍。原告及小区所在物业多次上门劝阻、告知整改,县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被告均不配合。


       我所律师经过大量的调查、分析,结合事实和法律认为被告的行为不仅妨碍交通,同样房门同时外开存在安全隐患,在紧急事件发生时不利于安全疏散,对原告的生命安全存在威胁。虽被告的行为增加了自己房屋的使用面积和舒适度,但影响了相邻权人的生存权和相邻权。当被告的舒适度与原告的生存权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护原告的生存权。最后法院判决原告胜诉,责令被告将房门恢复原状。

       该案的成功代理,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更好处理了相邻关系、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也为每个生存权可能受到威胁的人提供了捍卫自己权利的全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