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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旗下成长 做有担当律师

文/岳丛啸

    岳丛啸,男,1983年1月出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高级律师。现担任中共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支部副书记,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还担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理事、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嘉兴市青联第七届委员会常委、嘉兴市政府采购专家库成员、嘉兴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嘉兴市律师协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委员、嘉兴仲裁委仲裁员、钦州仲裁委仲裁员。曾获浙江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嘉兴市优秀律师、嘉兴市十佳优秀党员志愿者、嘉兴市优秀律师、嘉兴市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称号。


    在本科就读期间,岳丛啸就成为了一名中共预备党员。穿过碎影斑驳的长久岁月,他仍然记得那是2005年3月的一天下午,系党支部副书记同他就入党事宜进行谈话。由于时隔已久,谈话的具体内容大多已记不清了,但彼时在加入中国共产党前的激动心情和支部副书记讲在最后的那句话,令他此生难忘,吟犹耳畔,“既然选择了入党,党也吸纳了你,那么不管别人如何,你就要严于律己,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工作后,岳丛啸亦始终将这句话作为高悬头顶的引路星光,始终谨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与肩头重担。


    不忘初心,成就律所党建品牌


    岳丛啸在国傲所工作不久,便开始担任嘉兴市96345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国傲分站秘书长,后担任分站站长。嘉兴市96345社区服务求助中心是2003年南湖区政府实事工程,由南湖区人民政府主办,市民政局、秀洲区人民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办,于2003年9月6日起正式运行。中心从一开始就非常注重发挥党员志愿者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上级组织部门的指导下,于2004年9月12日,中心成立了党员志愿者服务总站并下列了30余家分站。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自嘉兴市96345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分站以来就成为其首批分站,也是嘉兴市96345社区服务中心目前唯一的律所分站。


    国傲分站始终坚持以“红船”精神为引领,凝聚所内党员律师,按照嘉兴市96345党员志愿者总站的工作部署,积极安排党员参加各种志愿服务百姓的活动,如社区法律咨询活动、党员志愿者骨干培训、96345法律服务热线值班。一路走来,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凭借国傲96345的优异服务,从嘉兴市96345三星级服务单位一直升到现在的五星级服务单位(目前最高星级),这是嘉兴市96345对国傲96345持续奉献公益工作的肯定。国傲96345的服务也随着实践中群众的要求变化而不断加强,从过去较为单一的社区法律咨询活动形式发展到现在的法律咨询、法律热线等并存的多种服务形式,以便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可以看到,国傲分站的党员志愿者们在努力使他们的服务匹配他们的星级。岳丛啸正是国傲分站中“苦思服务形式创新,决心服务质量优化”的好站长、好党员。


    鉴于国傲所、国傲分站的优异表现,嘉兴市96345国傲分站被评为嘉兴市96345优秀分站,国傲所党员志愿者多人次被评为嘉兴市南湖区优秀党员志愿者、嘉兴市96345总站优秀党员志愿者,同时本所志愿服务的场景也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拍摄后播放。“国傲96345”也因此被评为嘉兴市律师行业十大党建服务品牌之一。


    筑梦法治,扎实法律业务能力


    一路走来,岳丛啸始终坚持学习提升,在实践中不断夯实自己的业务能力,于案件中彰显律师担当。他还非常注重法学理论的专研,结合所办案例撰写实务论文,撰写的论文多次获得省、市律师论坛实务理论文章的嘉奖。


    正是有努力钻研基础理论和前沿发展的习惯,让岳丛啸在办案中面对空白争议问题作出的许多前瞻性判断,事后都被证明是正确的。如,2010年,岳丛啸接手了一起企业高管起诉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的案件,当时法律并未明确区分高管作为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最高院、浙江省高院在当时也没有相应的指导意见。他作为公司的代理律师,经过对劳动合同法的法理研究以及其他地方高院相应规定的查阅后,在诉讼中提出了“只要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公司高管对所造成的事实(该案件中即为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具有过错行为,则可以免除用人单位相应的责任”的观点,该观点也得到了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认同。直至2012年颁布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中省高院才明确表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确系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主张二倍工资的,可不予支持。”


   再比如,2018年,岳丛啸接手了一起案件,涉及到抵押合同签订后未办理抵押登记,如何能够通过法律手段完成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登记是本案的关键。由于当时的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作为抵押权一方代理人的岳丛啸在经过对合同法及物权法法理探究以及其他地方高院相应规定的查阅后,在诉讼中提出了“抵押合同依法成立,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根据物权法的区分原则,抵押合同发生债权效力,抵押人负有协助债权人办理抵押登记的义务,可以要求合同相对方在可以履行的前提下配合办理抵押登记”的观点,经过多次沟通,该观点得到了承办法官的认可。2019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依法成立,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长期以来,岳丛啸默默地以自己的法律专业能力,为政府、企业、群众提供尽职尽责、专业高质的法律服务,体现其作为一名党员律师的应有担当。


    奉献公益,任劳任怨服务群众


    在成长的道路上,除本职工作外,岳丛啸还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这么多年来,他曾长期担任嘉兴市96345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国傲分站秘书长、国傲分站站长、嘉广集团综合新闻频率《小崔说法》栏目公益服务律师团律师、嘉广集团电视栏目《律师帮维权》志愿随行律师、嘉兴市法律援助中心“掌上服务”志愿律师团律师,同时他还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普法讲座。例如担任节目嘉宾,解答来电、来信咨询;例如走上街头,宣传法律、回复咨询;例如普法讲座,宣扬法治精神、宣讲民法典。也因此多次被嘉兴市96345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和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员会评选为“优秀党员志愿者”。就在2020年,又被评为市十佳优秀党员志愿者。


    岳丛啸说,“只要是公益事业,只要我有时间,我都会积极参与,这是我们律师社会价值的体现。自己在做公益事业的路上,也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得到了很多帮助和启发,这些收获在办案时都是难以获得的。法律援助只是做公益的一种方式,正如之前提到的我所参与那些其他类型的公益活动,年青律师都应该去尝试、去参与”。正是因为肩负这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岳丛啸才能在心中怀揣国家与人民,怀揣理想与希望,在人生的道路上脚踏实地,坚毅前行。


    抗击疫情,彰显红船律师精神


    2020年大年初二,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岳丛啸第一时间加入嘉兴市律师行业党委临时应急网上指挥部,参与协助行业党委领导组织全市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全市律所抗击疫情,并在组建的防疫普法工作群中担任“群管家”。他执笔起草《遵纪守法 同舟共济 坚决打赢抗击疫情攻坚战倡议书》,连续奋战20小时,十易其稿,在全省率先倡导”遵纪守法、同舟共济、守土尽责、共克时艰”,半日内点击率破万次。他按照行业领导的指示积极组织律师开展以案说法活动,编辑《红船旁律师如是说》以案说法系列文章40余篇,主动撰写《市领导充分肯定,嘉兴律师这样干!》等文章。他参与编辑的《“一级响应”下民众如何做》一文点击转发量22万,创市律协发文转发量之最。他作为嘉兴律师的普法担当助力疫情防控,向社会展现了红船旁律师闻令而动、共克时艰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担当,成为了疫情来袭时最美“逆行者”,被嘉兴市委组织部评为嘉兴战“疫”一线党员。


    同时,他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主动到卡点、隔离点值守,并多次捐款捐物。他说,身为律师党员,要发挥专长,做依法防疫的推动者。


    执业10余年间的每一天,岳丛啸均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律所党建;永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服从大局、勇于担当,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奉献精神为社会稳定努力奋斗,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为公益事业献策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