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8日下午两点,由嘉兴市经开区建设交通局主办,区建设交通局裘越青副局长主持,我所主任马正良律师主讲的“民法典实施对建设工程领域之影响”专题讲座在嘉兴经投大厦会议中心302会议室成功举行,区建设局全体工作人员,城南街道、嘉北街道、长水街道、塘汇街道、经投集团、嘉国投集团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区在建项目相关负责人都到场参会,共同学习探讨民法典出台后《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这一配套司法解释对现今建设工程领域的新影响和应对策略。
作为曾多年担任全国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和浙江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具有丰富建筑房地产案件实践经验和扎实理论功底的资深律师,我所马正良律师为参会人员作了一堂深入浅出、鞭辟入里的民法典背景下关于最新建筑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的专题讲座。
马律师在简短的自我介绍之后开门见山,直入主题,将该司法解释的要点和最新变化精炼为七个小节。第一小节分析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及黑白合同的处理,其中着重强调了合同内容实质性变更的情形及其应对技巧。第二小节讲授了建设工程开、竣工日期的确定原则,并且向与会者强调了需要谨慎对待“工期顺延”这一法律术语。第三小节则延伸到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和保证金的返还期限问题的处理上。第四小节具体说明了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计价和工程利息计算的方式方法。第五小节中,马律师重点提示了工程造价鉴定中共同委托的重要性。接下来的第六小节马律师回答了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中最有争议的四个问题。最后,马律师阐释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代位权诉讼和合同相对性原则突破的问题。
在此专题讲座中,马律师全程都秉承着“以案释法”的理念,把自己多年来亲手承办的建筑房地产案例融入到朴实的司法解释条文之中,使得与会者心领神会,大有感悟。得益于多年的建筑房地产实务经验和绘声绘色的精彩演说,马律师的此次专题讲座为这些建筑工程行业的参会者奉上了一场绝妙的知识盛宴,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