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秀洲区经信商务局召开八月度区经信商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暨“经商课堂”及主题党日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徐锡华,局党组成员倪银明出席本次活动,我所李建中律师应邀参加本次活动,并以“法律逻辑及思维的培养--以民法典重点条文及变化为视角”为题目向与会嘉宾作了关于《民法典》学习的专题讲座。
李建中律师以《民法典》的总体框架为依据,分别从“物权”“债权”“人格权”的角度阐述民事权利架构。并以此为引,着重介绍了《民法典》中的“所有权制度”“用益物权制度”“担保物权制度”以及“合同之债”“侵权之债”“准合同之债”的债权制度以及“人格权”在我国《民法典》中单独成编的重要意义。
在交流过程中,李建中律师以《民法典》七编为序依次介绍了与人们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规定及亮点规定,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生动的分析解读。涉及到胎儿继承权、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起诉、小区车位归属、新设居住权、保证方式及期限的变化、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冷静期、代为继承的变化、遗嘱形式效力变化、高空抛物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
区经信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员参加了本次活动。李建中律师深入浅出的讲课受到了参加活动人员的普遍认可,其表示,本次讲座不仅帮助大家扩大和更新了民事法律知识、更帮助大家初步建立了民事法律思维及逻辑。通过本次讲座,激起了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的热情,形成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良好氛围,大家纷纷表示将学以致用,自觉做一名《民法典》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