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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青年律师展风采,成功举办“案例秀”

    2020年5月16日,我所内训会“案例秀”比赛在嘉兴豪仕登大酒店隆重举行。本次活动由本所钱宇超实习律师主持,一共由本所的11位青年律师参加,大家纷纷展示了在2019年度中最有心得体会的一个案件,与在座的各位分享其中的办案经验、法律分析、实务分析等,让参赛的律师都收获满满。



    

    本次案例秀活动主要内容为案例分享环节、提问环节和点评环节。参赛者通过PPT展示的方式将案件的基本案情、疑点难点、办案亮点等作以展示;提问环节中,各位在座律师都可对其展示提出自己的疑问并让参赛者解答;最后的点评环节将会有本所的合伙人对其进行点评。


    提前通过抽签确定出场顺序后,青年律师开始一一展示各自的案例。


    徐文扬律师:徐文扬律师以《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引起的连带责任》为题,阐述了因公司破产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而被公司债权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件,介绍了案件的特殊性,并详细分析了《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相关条款的适用问题,引起了大家的热烈讨论。



    

    龚维蕾律师:龚维蕾律师以《公司到底需不需要支付货款——浅析买卖合同中的证据问题》为题,为大家介绍了一起原告仅以增值税发票为证据的案例,与大家讨论了被告究竟是否应该支付货款的问题。




    周泽宇律师:周泽宇律师以《跳出案子办案子——以一起房屋买卖合同为例》为题,为大家分享了在案件中遇到该房屋的抵押银行提出要求确认抵押金额并起诉,如何与法官、案外人银行以及委托人和对方当事人的沟通交流的相关经验。




    严奕铄律师:严奕铄律师以《雇佣or承揽——以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为例》为题,向大家分享了执业过程中遇到的提供劳务者受害的案件。该案亮点是区分了雇佣和承揽关系,让委托人免于承担过重的赔偿义务。




    冯美芳律师:冯美芳律师介绍了一起查封案外人财产的执行案件。分析了查封案外人财产的相关法条,以及在此过程中运用外部条件,最终解封案外人的财产。




    李建中律师:李建中律师以《“背靠背条款”在非工程领域中的适用》为题,为大家分享了某件案件办理中的一个难点“背靠背条款”,让大家了解了背靠背条款的含义,并解答了该条款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问题。




    王国樑律师:王国樑律师以《我眼中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题,为大家分享了在法院阶段如何“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相关方式,并介绍了自己的心得体会。




    黄静雅实习律师:黄静雅实习律师以《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因无法支付销售服务费引发的“以物抵债”争议》为题,分享了以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以自持房屋抵债的相关问题。




    刘焕明律师:刘焕明律师以《如何规避微信买卖合同纠纷中的法律风险》为题,分享了自己执业以来第一个独立承办的案件。通过这个案件,刘焕明律师分析了案件焦点:微信聊天记录是否能作为证据,如何提高微信聊天证据的证明力以及实务中通过微信建立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让大家了解了微信作为证据新形式的相关特点。




    俞秋燕律师:俞秋燕律师以《浅谈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实务操作》为题,向大家介绍了破产案件中,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如何向法院申请合并破产的相关程序问题,分享了办案思路。




    潘玲源律师:潘玲源律师以《A公司与B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为题,为大家介绍了该案的二审情况,并为其中的复杂法律关系抒发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强调了作为律师一定要学会审时度势,注意案件走向。




    每个案件都带来了热烈的讨论和合伙人精彩的点评。最后,经过评选,本所周泽宇律师获得本次所内“案例秀”比赛的第一名,俞秋燕律师获得了第二名,刘焕明律师获得了第三名。通过此次分享会,各青年律师一方面通过经验交流的方式增强了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办案能力,也提高了自己的演讲能力,更提升了所内的学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