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1日,由我所担任管理人的浙江金田铸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桐乡市人民法院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桐乡市人民法院主持。我所陈芬娟、周沈锋、王国樑律师组成工作团队,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分工合作、紧密配合,确保了本次债权人会议顺利进行。
另,2018年4月12日,陈芬娟、周沈锋律师担任管理人的嘉兴龙成钢结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在海盐县银河商务楼顺利召开。会上,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债权人表决后高票通过。就债权人存有的相关疑惑,管理人也在现场一一进行了解答。
本所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首批破产管理人,作为嘉兴地区第一批获得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所。本所承办过较多破产案件,拥有专业的企业破产清算律师团队以及丰富的办案经验,其中嘉兴地区首例破产重整成功案件、首例民营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成功案,均由我所承办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