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CLASSIC CASE
嘉兴地区首例民营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

2014年底,华X公司、华X公司、华X公司(以下简称“三公司”)分别向桐乡市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并被裁定受理。法院指定我所为破产管理人。

我所第一时间接管了企业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财务、资产等情况。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三公司在财务、办公场所、管理人员、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混同情况,故向法院申请合并实施破产重整,最终法院裁定合并重整。在本案中,即是以法院分别受理破产申请为合并破产的程序入口,后由管理人进行的证据采鉴为合并破产程序启动的核心,再以管理人申请合并破产作为引导,最终以法院裁定合并破产为依据。这样的操作流程既发挥了管理人的优势条件,又体现了破产程序的公平公正,可借鉴性地运用于破产实务中。据悉,该案是嘉兴地区首例合并破产案,我所破产管理法律服务团队的造性工作成为本次重整成功的关键。至此,三个濒临倒闭的民营关联企业涅槃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