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下午,在平湖市人民法院召开了浙江庆安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共有40名债权人前来参加了会议。我所唐松华、岳丛啸、钱彬豪等多名律师组成工作团队,在前期做了充分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分工合作、紧密配合,依事先安排的议程顺利进行。
会议由平湖市人民法院主持,在人民法院宣布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后,唐松华律师、钱彬豪律师作为破产管理人代表,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和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会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均由债权人表决后高票通过。就债权人存有的相关疑惑,破产管理人在现场一一进行了解答。
本所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首批破产管理人,作为嘉兴地区第一批获得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所。本所承办过十几起破产案件,拥有专业的企业破产清算律师团队以及丰富的办案经验,其中嘉兴地区首例破产重整成功案件、首例民营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成功案,均由我所承办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