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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和律师

医生和律师

范润东

 

我始终以为,医生和律师虽然职业不同,社会分工不同,但这两个职业之间存在着共通之处。就我看来,世界上没有哪两种职业能像医生和律师一样,形式上大相径庭,实质上如出一辙。

医生医治病人肉体的病痛,律师医治当事人社会属性的“病痛”。病人去看病,江湖医生随便问几句,开几副不痛不痒的药,这药治不好病,有时还会要人命。这正像当事人去江湖律所咨询,不管是工伤事故还是劳动纠纷,草律师随意拿出几个方案,“就按照这个来”,当事人唯唯诺诺,千恩万谢而出。正如上述江湖医生一样,这样的律师也是会要命的。

社会的发展促成了医学的发展,昔日“万金油”式的跑江湖的术士已被正规毕业临床丰富的医生所取代,而同时,社会分工的日趋细化,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促使律师行业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分化,发生着细化。这种分化、细化,就是专业分工,这正是国傲所立所定位的概括。没进入国傲所之前,我浏览网站,网站分列着刑事与民事部、金融证券部、国际贸易与投资部、建筑房地产部等几大部门,与医院的内科、外科、儿科等科室的设置是多么的相似。

社会的发展,也造成了疾病的更新换代,病菌的重组升级。因此,单靠一个医生的力量,远远无法抗衡这些疾病,这些病菌。所以,由医疗专业小组,由会诊团队来对付;同样的,社会经济的复杂、细化,致使现代社会的案件的复杂程度、专业程度远远超出之前的案件。正如上世纪80年代的人们不知H7N9为何物一样,上世纪80年代的律师估计也不知道金融衍生品案件该如何处理。案件的复杂促成团队的合作。这个团队里,有主刀医师(主办律师),有药剂师(承办律师),有门诊医师(接待当事人的律师),这也正是国傲所“团队合作”这一宗旨的必要性和远见性所在。

但请注意,好的医生从不好在给病人作手术上,而好的律师从不热衷于给当事人,给顾问单位进行投诉活动。正如特鲁多医生所言:“A good doctor never operate(好医生从不作手术)”,因为他能把病痛预防在保健阶段。好的律师从来不是讼棍,他会通过制定合同、审查协议、专访企业、法律体检等一系列方法,避免当事人涉诉。但,也请注意。特鲁多医生又说了:“Until it is a necessary(但有必要,好医生还得手术)”,所以,当事人一旦涉诉,律师也是毫无畏惧,代为应诉。

“To cure sometimes,to relieve often,to comfort always(有时,治愈;经常,帮助;总是,安慰)”,特鲁多先生的这句话,何尝不是对律师们说的呢?法条的外在是条文,内在是人文,只有常怀宽抚之心,才能称得上集大成者,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