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马主任在聘任仪式上的专题发言稿:
尊敬的刘冬生主任、各位领导,大家下午好!很高兴能作为立法咨询专家代表发言。下面我就从律师的角度谈2点感悟。
一、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决议当中讲到四个“法”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后三个“法”作为我们嘉兴律师均已不同程度的参与,像“严格执法” ——律师以行政执法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行政处罚等活动;“公正司法”——律师以民事和行政诉讼代理人、刑事辩护人的身份参与各类诉讼活动;“全民守法” ——律师参与各种普法活动,宣传法治,呼吁全民遵守法律。2015年度,本人作了12场大型普法讲座,因为目前本人对上普法课很有兴趣。而作为“科学立法”,作为嘉兴律师在嘉兴取得地方立法权之前,很少有机会参与。现在有机会和条件参与立法了,本人内心感到由衷高兴。所以对这次《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本人提出了6条意见,并当面与立法机构沟通,最终有4条被采纳,深感荣幸。
二、今年正好是本人从事律师工作30周年,作为拥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老律师,到了正是回报社会的时候。本人一开始做律师主要是办理刑事案件,后来逐步以办理民商事案件为主。那时候对案件胜诉,很有成就感。再后来转型到专门办理非诉讼案件,也就是把关口前移,从事后代理打官司到事前提供法律服务,预防官司的发生。这就是本人常说的“请律师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是为了避免打官司”。而到现在,本人最喜欢的就是进行普法讲课。但这还不是律师的最高境界,本人认为能参与立法活动才是律师的最高境界。因为这能让我们赖于执行的法律确保是一部良法善法,如此则善莫大焉!而作为律师参与立法,其最大的优势在于熟悉各上位法的规定,以防止地方立法与上位法相冲突,从而保证地方立法的质量。
最后,本人作为立法专家在此表个态,要充分发挥律师工作的优势,认真勤勉的提出咨询意见,要对得起咨询专家的称号,为我们嘉兴地方立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