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3日至18日,我所唐松华律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十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014年4月25日,唐松华律师被上市公司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233)聘任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或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外部董事,指的是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