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兰杂志2013年12月刊发了一篇《从正义出发,为良知追梦——访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马正良》,作者汪莹。文章记录了马律师从业27年以来的点点滴滴,记录了马律师一路走来的精彩,也记录了马律师对律师工作、律所管理、事业经营三个方面超前的理念和深刻的领悟体会,现将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一、为梦想出发——法学高材生精彩亮剑
“做律师首先做人,做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这是马律师对事业的感悟,也是他一直以来身体力行的执业操守。
马律师认为,一个合格的律师,必须具备三大要素:一是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二是独立的思考能力;三是良好的品行,尤以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最为重要。“律师不是商人,也不是法官,只有用正义、果敢、从容的人格魅力才能树立社会公信力。”忠于职守,勇于为民作为马律师工作的指导思想延续至今。
2001年,嘉兴市北部水域因受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工业污水的污染爆发了多次大面积污染事件,渔民损失惨重。江浙两地交界水域污染事件由来已久,嘉兴市渔民深受其害,但此次污染事件面积之广、程度之深、情节之恶劣为全国罕见,引起了中央的重视。忍无可忍的30户受害渔民决定状告盛泽21家排污企业,他们找到了马律师。律师的良知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马律师义不容辞接受重托。马律师组织了律师团深入受污地区、受害渔民处,并和各有关部门展开复杂、艰难的取证工作,光收集的书面证据就达几千页。经市中院一审判决我市渔民胜诉获赔639万余元,二审省高院驳回了对方当事人的上诉,维持原判,有效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二、为责任起航——国傲事务所书写辉煌
“律师不仅仅是个人职业,更是一项社会事业,负有社会责任。”1996年12月,马律师与2名志同道合的朋友一同组建了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成为当时嘉兴较早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自律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马律师成了嘉兴民营律师事务所专业化管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饱尝创业的艰辛,但他始终坚持倡导团队精神,将当时律师事务所普遍采用的提成制改为年薪制,又将原有的涉外、房地产、证券金融法律部细化为涉外、房地产、金融证券、刑事、民事、劳动资源环境、知识产权七个专业法律部,专业分工,精益求精。
早在证券律师不多,证券公司业务尚不成气候的时候,马律师就考取了证券律师资格。1996年,国傲所被司法部和证监会授予证券法律业务从业资格,在嘉兴地区率先开展上市公司股票公发和配股业务,通过几年不懈的努力,在嘉兴乃至浙江打出了证券律师事务所的牌子。
三、取胜于无形——像爱护身体一样经营事业
不断创新,是一名领导者和管理者对自己最大的挑战,也是一名律师,一个律师事务所在优胜劣汰中立于不败之地,在一个行业中脱颖而出、独领风骚的唯一途径。一家独大的日子已一去不复还,只有顺应市场,另辟蹊径,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才能取得长足发展。马律师深知其理,眼光看准了非诉讼领域。马律师认为,从诉讼到非诉讼是一家律师事务所走向现代化必经的转型升级之路,这就像开刀医生和非开刀医生的区别,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普及和政府法制建设的完善,律师工作的重点也应该不断前移,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指导代理人依法行事、依法经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预防为主、服务前移的经营策略和养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强调防患于未然,与其得病就医,不如平常就疏通经络、调理养生,把预防关口往前移。同时事业成功只是人生的一半,家人的健康幸福充实了人生的另一半而彰显生活的完美。
对马律师来说,梦想意味着更高的追求,相信成功转型之后的国傲所,业务越来越广,队伍不断壮大,成为每一位勤奋、忠实、具有开拓精神的律师施展才华的大好梦想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