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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所15周年专栏——事迹材料

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事迹材料

 

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是于199612月成立的一家合伙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现全所共有21人,其中:执业律师15名(含高级律师3名),实习律师2名和行政人员4名。内设金融证券公司法律部、建筑与房地产法律部、国际贸易投资法律部、劳动与知识产权法律部等六个法律专业部,并具有证券法律从业资格和破产管理人资格。该所于20012月设立了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10名。该所多年来作为嘉兴市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嘉兴港区管委会的政府法律顾问,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如嘉兴市国资委、嘉兴市外经局、嘉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有国资公司如嘉城集团、嘉通集团、嘉服集团、嘉源集团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因此有更多的机会为嘉兴市的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近年来该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律师业务,专业化法律服务水平有了更大的提升,非诉讼法律服务收入已占到全所业务总收入的六成以上。先后被市委、市府授予“嘉兴市十强中介服务企业”、“嘉兴市十强律师事务所”、被南湖区人民政府授予“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被市司法局授予“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先进党支部”、被省司法厅授予“浙江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模范所”和被省律师协会授予“浙江省服务经济建设突出贡献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

在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期间,国傲所律师积极参加嘉兴市司法局创建司法行政工作示范市的活动,认真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使命,参与市司法局、市律协组织的嘉兴市法律服务行业“服务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论坛及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积极参加了“法律服务助推发展”系列活动,并创造性地主动为各产业协会提供法律服务。例如, 20094月,国傲所与嘉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签署了“嘉兴市应对国外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针对经济危机的蔓延,国际贸易摩擦频增,为应对该不利局面,该局在全市设立服装、箱包、化纤等12个贸易预警点,由国傲所为其提供信息收集整理、定期编辑《嘉兴对外贸易预警动态》,提供收集整理我市重要贸易救济案例、组织专业知识培训等专项法律服务。为此,国傲所从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法律部抽调优秀涉外律师组成律师团,对12个贸易预警点进行了走访调查,对可能影响我市重点产业和敏感产品进出口的贸易救济进行分析和评估。同时对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开展了处理国际贸易纠纷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而该所建筑与房地产法律部的律师,则抓住省建设厅、省工商局于2009年初推出的新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这一契机,认真钻研,并在嘉兴市房地产协会的邀请下,分别到市区、海宁、平湖等地为20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讲解该示范文本,深受好评。该所金融证券公司法律部的律师,应邀到嘉兴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作《担保业务创新及法律风险防范》的专题讲座,担保公司的学员反响良好,因此还被邀请给湖州市担保协会的会员进行讲解。同时为了更好地服务本地企业向境外投资乃到境外上市,该所还于20099月和20103月分别与美国布坎南·英格索及鲁尼律师事务所和台湾华通国际法律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目前相关法律业务正在进行中

国傲所先后为嘉兴市拉动GDP的三驾马车——投资、消费、外贸提供了直接的法律服务。如20104月,为拉动内需,国傲所作为南湖区政府的法律顾问,积极为该区举办的首届南湖休闲购物节活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而为投资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所作出的成绩,是最为显现的,主要体现在为嘉兴市各大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建筑法律服务,比如为作为西气东送配套工程的嘉兴市市域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为迎接浙江省第十四次运动会于20101015日在嘉兴召开所建造的嘉兴市体育馆工程;以及嘉兴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等省市重点工程提供全过程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这些具有专业特色法律服务的成功办理得益于该所建筑房地产法律专业部律师精湛的法律功底,正由于该专业部律师的努力工作,该所荣获“2009度长三角地区工程法律服务突出贡献律师事务所”称号。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融资困难是每个企业碰到的最大难题,而作为肩负着以高速公司为主的交通工程建设任务的嘉通集团和以城市开发建设为重任的嘉城集团,其融资渠道是否畅通直接关系到这些重点工程建设能否顺利推进。作为嘉兴市唯一一家具有证券法律从业资格并已从事过相关证券上市公发业务的国傲所,在为高端金融法律服务——“嘉兴交通建设”25亿及“嘉城投债”17个亿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指派了金融证券法律部的专业律师作为发行人律师参与了整个过程,并依法出具了债券发行专业法律意见书。为嘉兴成为拥有高速公路路程最长的地级市及嘉兴城市化快速推进贡献了一份力量。尤其作为全国地级市第一只企业债券--“嘉兴交通建设”的发行,对当时正在同时建设的杭浦、申嘉湖及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连接线三条高速公路来说,真可谓是“雪中送炭”。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受到严重冲击,部分企业因资金链断裂从而引发企业破产清算、重整重组等事件时有发生,这其中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乃至上市公司。20108月,上海法院受理某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因涉及到该上市公司在嘉兴的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为保护嘉兴方属地资产不至受损,也是为了维护该企业1400多名退休工人的利益及社会的稳定,国傲所组成律师团全过程参与此案,经过与相关主体间的多次艰苦谈判,最终,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得市政府领导的赞赏。而发生在本市的一家民营房地产公司,因公司资金链断裂,公司法定代表人携妻女于2008年底提走公司3000多万售房款后潜逃,导致正在建造中的多幢商品房被迫停工,100多位购房者上访,建筑施工方及材料供应商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严重影响。作为当地政府的法律顾问,该所组成律师团经过前期充分的法律论证,提出了对该企业进行破产重整的处置方案。此方案既有利于稳定购房者的情绪,使他们看到该商品房能交付的希望,同时也有利于建筑施工方和材料供应商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其债权。目前评估工作已接近尾声,相信不久后该破产重整案将进入正常程序。

国傲所党支部及全体党员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和塑造嘉兴律师的良好形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较好地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事务所的专业化分工、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和规范内部管理等方面,发挥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作用,促进了全所律师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发展。20086月该所党支部被嘉兴市司法局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之后, 党支部较好地起到了政治核心作用、党员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于20098月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模范所”荣誉称号。该所系嘉兴市区社区服务求助中心96345首批加盟单位,加盟八年多来连年被授予星级服务单位,该求助中心党员志愿者服务分站的建立,为该所党员律师进行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20119月被该中心连续五个年度第五次被授予“三星级服务单位”(系目前的最高奖项)。该所党支部书记马正良律师被市人民政府评为“2008-2009年度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在2009年全市律师队伍开展的“三十佳”活动中党员律师范小群被评为“十佳公益律师” ,范小群还被市96345党员志愿者总站评为“2009年度优秀党员志愿者”、“2010年度十佳党员志愿者”。在该所党员律师的带领下,全所律师非常重视大局意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工作的职能作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是被浙江电视台“小强热线”栏目、嘉兴电视台“小新说事”栏目、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及相关网络媒体多次报导的嘉兴“丽池庄园”房地产纠纷一案,该所以党支部书记马正良律师领衔的律师团代理房地产开发商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60多位业主分别提起了120多起行政诉讼,60多起民事诉讼,且都经过二审开庭审理,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最终我所律师代理的案件全部胜诉。

近年来,该所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部署,认真地开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大学习、大讨论”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等活动,从而更加自觉地为深入实施“两创”总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国傲所较好地坚持了月度工作会议和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在月度工作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文件及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学习业务上级指示精神及相关规定;交流律师外出考察、参加业务培训的基本情况和心得体会;各业务部和执业律师小结上月的工作进展情况,在汇报律师业务工作时,不仅要检查履行律师职务的主要情况,而且还要同时检查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等。除专题业务学习外,还组织政治学习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等。我所十分注重事务所的文化建设,“精诚团结、专业分工、诚信服务”的所训进一步深入人心。在搞好政治、业务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本所的乒乓球队、篮球队和羽毛球队在历次比赛中均取得了优异成绩。我所律师按规定积极参加了省、市律师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多年来,我所没有发现律师的违纪行为,也没有收到当事人对本所律师的投诉或举报,国傲所的形象在当事人、办案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中均有较好的口碑。

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事务所主任:马正良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五楼

联系电话:0573-82099188   13905738599

    真:0573-82081917

       E-mail:  zjgalaw@mail.jxptt.zj.cn

 

                                                         二○一一 年 九 月 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