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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材料——我只是共产党员中最普通的一员

我只是共产党员中最普通的一员

----记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范小群

“我只是共产党员中最普通的一员”,这是范律师常说的一句话。范小群同志是一名有十七年党龄的党员律师,现担任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民事刑事法律部部长及96345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总站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分站站长,在她从事律师职业的十年间,范小群律师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义务,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一直热衷于法律援助事业和公益事业,先后被嘉兴市96345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总站多次授予“年度优秀党员志愿者”荣誉称号、被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评为“2007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200910月 被嘉兴市司法局、市律协评为“嘉兴市十佳公益律师”、20106月,被嘉兴市南湖区委授予“十佳党员志愿者”称号、20116月,被中共嘉兴市司法局委员会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范小群律师从业以来,一直以“良心、公心、专业心”作为自己的服务宗旨,她说:做人要讲良心、处事要有公心、对待自己律师业务则应在良心与公心的基础,秉承一颗专业之心来尽职尽责。范小群多年来承办了大量的法律案件及法律事务,其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使众多当事人所称道。2008年,范小群律师承办了一批系列民商事案件,因该纠纷发生在近千里之外山东省,加之案件紧急,范小群律师与国傲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多次往返山东多地法院,尽全力为当事人维权,由于到目的地最便捷的交通方式是公路,为了急委托人之急,范小群律师有一次几乎是在约36小时内完成往返山东、开庭、进行调解的全部事务。

范小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承办了大量的刑事案件,众所周知,承办刑事案件对于律师本人而言其执业风险是相对较高的,要求办案律师在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的原则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及辩护。范小群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除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及辩护外,其女性律师的细致及耐心的特点更是得到的充分的体现,但凡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范小群律师在办理每一宗案件时,都极为耐心地与当事人及当事人家属沟通,到看守所仔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认真查阅案卷,往往为查清事件的各个细节,多次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有一次,范小群律师在承办的一个案件办结前去最后一次去会见当事人,当事人说:“范律师,谢谢你!你前前后后一共来会见了我13次,每次你来会见过我后,我晚上睡觉都会好很多。”

范小群律师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对公益法律服务事业有着特殊的情感,每年参加党员奉献日等社区现场法律义务咨询十余次,为社区群众答疑解惑,另外还通过网络、电话等平台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并对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对群众咨询较多的比较典型的法律问题,她就查询相关的资料,并结合嘉兴本地的一些规定,然后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法律讲座,做好法律宣传工作,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深受群众好评。认真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如有一位从江苏来嘉兴打工的未成年人胥某在工作的过程中受伤,事发后,公司老板在支付了抢救费和部分医疗费用后即关门歇业,由于胥某家庭条件极差,且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并构成七级伤残,故其后续治疗费及今后的生活费毫无着落,为此,嘉兴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范小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接案后,由于胥某系童工无法认定工伤,同时又无书面合同,证据寥寥。为此,范小群律师不断奔波于各个部门和单位之间,寻找相关单位和证人进行调查取证,因劳动仲裁无果,在研究了案件性质后,最终以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为案由诉至法院,在范小群律师的努力下,最后法院判令胥某打工的单位赔偿胥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在该案办理过程中,范小群律师认真负责,她的行为也使当事人深受感动,该案也被《浙江在线》、《嘉兴日报》等多家媒体争相报道和宣传。此外,作为一名女律师,范小群律师对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等工作予以特别关注,帮助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进行维权,引导他们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为未成年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范小群律师还从心理上对未成年被告人予以疏导,一方面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其进行耐心讲解,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避免再犯。结案后还对受援人进行回访,使未成年被告人更好的改造自己回归社会,同时也很好的起到了预防再犯的社会效果。
   
多年来,范小群律师一直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工作、执业,也因此受到了许多的表彰,然范小群律师却坦然处之,因为她始终认为“只是共产党员中最普通的一员”。

 

律师介绍

范小群,女,中共党员,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律系,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现任嘉兴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未成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刑事与民事法律部部长、96345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总站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分站站长。范小群律师执业以来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义务,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一直热衷于法律援助事业和公益事业,先后被嘉兴市96345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总站授予“2006年度优秀党员志愿者”、“2008年度优秀党员志愿者”荣誉称号、被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评为“2007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律师事务所中唯一设立分站的市“96345”社区党员志愿者总站国傲所分站连续五年被总站评为“星级服务单位”,充分肯定了她对分站工作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