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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纪实——创新法律服务的弄潮儿——记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正良

创新法律服务的弄潮儿

——记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正良

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之初就非常注重创新,无论是专业化分工的创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内部分配机制的出台,还是律师新业务领域的开拓尤其是非诉讼业务的拓展,都走在了嘉兴律师的前列。在主任马正良的领导下,目前国傲所分设六个专业法律服务部,其中三个专业法律部更是打出了自己的品牌。金融证券法律部率先作为发行人律师承办了股票公发业务,并承接了多起企业债券发行业务;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法律部已涉足外资并购的涉外非诉讼业务,目前正积极从事为国内企业境外上市和“两反一保”提供法律服务。马正良主抓的建筑房地产法律部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本人因其在房地产法律专业方面的优异表现,最近被浙江省建筑业协会聘任为浙江省二十大“建筑业法律顾问团”成员之一。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正是马正良及其国傲所合伙人敢为人先、“蓝海”竞争理念的体现。

马正良一贯以来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深刻领会和认真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从业23年来没有一起投诉案件,更没有受到过行政和行业处罚,这实在难能可贵。

马正良在带领整个国傲所发展的同时非常注重建筑房地产法律知识的钻研。他利用各种媒体和各种形式的讲座义务宣传建筑房地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如在嘉兴市房地产协会组织的房地产法律知识讲座上为嘉兴地区上百家房产公司详细讲解2008年底浙江省建设厅和浙江省工商局新出台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深得社会各界好评。

马正良在建筑房地产专业领域办理过多起颇有影响的典型案例。2007年,他带领国傲所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专业团队,耗时整整一年为嘉兴历史上现有规模最大的综合房地产开发项目——嘉兴国际中港城的成功接盘立下汗马功劳,从中足见其专业法律知识功底之深厚,该专项法律服务模式也成为业内经典。

在办案过程中,马正良律师非常注重顾全大局,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在服务中心和服务民生方面发挥出了应有的作用。领衔国傲所十三人组织的律师团为嘉兴市旧城改造集中拆迁提供全过程的法律服务,这一“嘉兴模式”拆迁法律服务的创立为政府提倡的“以法拆迁,有情操作”宗旨的实现,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依法维护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为推进嘉兴的城市化建设贡献了一份力量。而为省市重点工程如“西气东送”配套项目的嘉兴市域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污水二期工程、为省十四届运动会配套的嘉兴市体育馆工程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这些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被省市两级媒体和网络作了大量报道的“丽池庄园”房产纠纷也在马正良带领的国傲所建筑房地产专业法律团队的成功斡旋下逐步进入非诉讼和解阶段,为调解结案凑出了和谐音符。

工作之余马正良还积极撰写了相关专业文章《<物权法>对房地产法律专业律师拓展业务之启示》、《以送审价为准”工程价款结算条款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若干问题思考》,其中后者还被收录20093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建筑业法律服务实务》一书。

马正良认为,律师立足于诉讼业务而不拘泥于诉讼业务,应逐步迈向非诉讼领域,因为那里有很多新的业务领域等待我们去开发,在那些领域里,律师们更能发挥出潜力,也有更大的作为。欲有所作为的律师须学会“舍得”,去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引领律师业务的新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