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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公益律师--范小群同志事迹材料

十佳公益律师

-----------范小群同志事迹材料

范小群,女,中共党员,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律系,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现任嘉兴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未成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刑事与民事法律部部长、96345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总站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分站站长。

范小群律师从业八年来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义务,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一直热衷于法律援助事业和公益事业,先后被嘉兴市96345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总站授予“2006年度优秀党员志愿者”、“2008年度优秀党员志愿者”荣誉称号、被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评为“2007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律师事务所中唯一设立分站的市“96345”社区党员志愿者总站国傲所分站连续五年被总站评为“星级服务单位”,充分肯定了她对分站工作的贡献。

一、党员志愿者专项法律服务工作

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及96345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总站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分站站长,范小群律师对各类公益法律服务事业有着特殊的情感,每年参加党员奉献日等社区现场法律义务咨询十余次,为社区群众答疑解惑,另外还通过网络、电话等平台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并对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对群众咨询较多的比较典型的法律问题,她就查询相关的资料,并结合嘉兴本地的一些规定,然后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法律讲座,做好法律宣传工作,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深受群众好评。此外,作为一名女律师,范小群律师对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等工作予以特别关注,帮助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进行维权,引导他们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组织96345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分站成员为这两类弱势群体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使很多妇女同志及未成年人得到相应的法律帮助,为此她也多次获得“优秀党员志愿者”的荣誉称号。

二、法律援助工作

范小群律师从业以来,一直以“良心、公心、专业心”作为自己的服务宗旨,多年来承办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其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使众多受援人深为感激。如有一位从江苏来嘉兴打工的未成年人胥某在工作的过程中受伤,事发后,公司老板在支付了抢救费和部分医疗费用后即关门歇业,由于胥某家庭条件极差,且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并构成七级伤残,故其后续治疗费及今后的生活费毫无着落,为此,嘉兴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范小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接案后,由于胥某系童工无法认定工伤,同时又无书面合同,证据寥寥。为此,范小群律师不断奔波于各个部门和单位之间,寻找相关单位和证人进行调查取证,因劳动仲裁无果,在研究了案件性质后,最终以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为案由诉至法院,在范小群律师的努力下,最后法院判令胥某打工的单位赔偿胥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在该案办理过程中,由于胥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范小群律师捐钱给胥某,帮助其度过难关,她的行为也使当事人深受感动,该案也被《浙江在线》、《嘉兴日报》等多家媒体争相报道和宣传。

在为未成年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范小群律师还从心理上对未成年被告人予以疏导,一方面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其进行耐心讲解,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避免再犯。结案后还对受援人进行回访,使未成年被告人更好的改造自己回归社会,同时也很好的起到了预防再犯的社会效果。

鉴于范小群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出色表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授予其“2007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三、参加公益活动情况

在工作中,由于范小群律师业务繁忙、社会兼职较多,经常周末也去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于是养成了把周末的休息时间当成工作时间的习惯,她认为工作着的人生是美好的人生,有信念的人永远不知疲倦。所以她从不会因为工作的繁忙而降低社会活动和律师业务工作质量,相反是精益求精,追求完美。对年轻律师而言,作为骨干律师的范小群不但是工作上的导师,更是生活中的榜样,在为灾区的捐款、律协组织的捐款等活动中,总少不了范小群律师的身影,她总是以身作则,倡导真善美。

多年来,范小群律师参加公益活动、免费法律义务咨询活动、法律援助工作等事迹,不胜枚举。然范小群律师却坦然处之,因为在她的服务理念中“良心”始终是放在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