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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国傲事记(2007年上半年)

  2007年1月  我所被嘉兴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 
  在创“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中,我所积极动员所有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发挥各自特长,为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作出自己的贡献。我所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工作获得了市司法局的高度肯定。
  2007年2月  本所被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授予2006年度“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法律援助是国家(政府)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按照一定的程序组织、指导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法律服务费用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一直是一个社会的热点,也是我所工作的一个重点。近年来,我所接受大量的法律援助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为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
  2007年3月10日  我所党支部党员与全体女同志赴新昌大佛寺参观,共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
  新昌大佛寺位于新昌县城西南,在南明山与石城山之间的山谷之中。寺内有大弥勒佛石像,寺外有隐鹤洞、锯开岩、濯缨亭、俊貌石、石棋坪、放生池及一些摩崖石刻等胜景。寺始建于东晋永和年间(345—350),已有1600多年的历史,为全国重点寺院之一
  2007年3月16日  马正良律师参加“全市国资监管工作会议”。 
  面对丰富的国有资产,如何正确利用和监管是当前一个重要的议题。2007年3月16日,嘉兴各县(市、区)政府及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市国资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各行业联系部门负责人、市级国资营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120余人参加了“全市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作为嘉兴市人民政府和嘉兴市国资委的法律顾问,马正良律师一直充分发挥自已的专长,为市国资监管工作献计献策。
  2007年3月18日  嘉兴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马正良律师连任嘉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自嘉兴市律师协会成立已来,作为嘉兴市律师业领军人物的马正良律师多次当选重要职位,为全市律师工作服务。
  2007年3月30日  马正良律师在乍浦港务局会议室为港务局机关工作人员讲授有关行政执法的法制课。 
  为机关、企业、院校等进行法制宣传是我所一直坚持的一项重要活动。在这次授课中,马正良律师运用扎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语言技巧对行政执法的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仔细讲解。会后,港务局的同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2007年4月4日  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建良率市局政治部、办公室、律管处和法制处负责同志来我所检查指导工作。 
  市司法局领导一直心系我所的发展。在这次的检查指导工作中,马正良主任律师一直陪同并做了详细的工作报告。司法局领导也对我所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并勉励我所继续努力,把律师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2007年4月5日  马正良律师被嘉兴市人民政府聘为“嘉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由于在政府机关(部门)依法行政、招商引资、国资处置等工作中出色的法律服务,马正良律师被嘉兴市人民政府聘为“嘉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这次聘请,不仅显示了我市政府领导班子继续“依法治市”的决心,更是市政府对我们国傲所、对马正良律师长期为政府提供高效、优质、专业法律服务的极大认可。
  2007年4月6日  吴涛律师为顾问单位——大树公司进行《物权法》专题讲座。 
  13年酝酿,集思广益;八次审议,千锤百炼,《物权法》终于瓜熟蒂落。这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民事法律,一出台就倍受社会的关注。作为较早就开始关注并研究《物权法》的专业律师,吴涛律师应邀对《物权法》中特别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法律制度向数百名大树公司员工进行了讲解。吴涛律师结合自己经办过的案例和《物权法》中相关规定进行的深入浅出的专题讲座受到大树公司员工的好评。
   2007年4月8日  我所被嘉兴市中小企业局授予“2006年度嘉兴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我所一直致力于服务第一,质量取胜的服务理念。十几年来,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同。这次被嘉兴市中小企业局授予的“2006年度嘉兴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是对我所出色工作的又一次肯定。
  2007年4月10日  我所篮球队在2007年嘉兴市“福特全顺杯”篮球联赛上表现出色并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 
  我所是市篮球协会唯一的律师组织会员,篮球活动也一直都是我所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所一直积极参加市篮球协会组织的活动,在这次市篮球协会举办的嘉兴市“福特全顺杯”篮球联赛上,我所篮球队员发挥“赛出风格、赛出水平”的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并获得了《体育道德风尚奖》。
  2007年5月  我所被嘉兴市人民政府评为嘉兴市2006年度“十强律师事务所”。
  基于在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提供法律服务中的贡献,我所被嘉兴市人民政府评为嘉兴市2006年度“十强律师事务所”。该项荣誉也是嘉兴市人民政府对我所长期优质法律服务的巨大肯定。
  5月25日至5月28日  2007“宜居城市•嘉兴”春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在嘉兴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我所建筑与房地产法律部的律师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作为嘉兴市房地产(春季、冬季)博览会长期唯一的现场法律服务单位,我所建筑与房地产法律服务部的律师为建筑与房地产交易双方提供了大量的专业咨询意见,特别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2007年5月31日  南湖区司法局张萍局长、汪明根副局长等一行三人,来我所视察指导工作。 
  南湖区司法局领导一直非常关心我所的发展,这次的视察指导,区司法局领导既对我所已往的工作予以了肯定,也对我所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马正良主任律师陪同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