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公司经营、生产等各方面的法律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设法律保障委员会,具体负责法律保障的相关事务。
第一章 法律保障委员会
一、地位
法律保障委员会直接隶属于董事会,经董事会授权对公司各项工作中可能涉及法律风险的部分进行监管,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二、组成人员及任期
法律保障委员会由 位委员组成。
公司法律顾问为委员会的当然委员。
可聘请社会各方面专家出任委员会委员。
委员会委员可经董事会决议随时任命或解聘。
委员会设执行秘书,负责日常事务。
三、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委员权利如下:
(1)委员有权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2)委员有权对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说明;
(3)为了查询或调查委员会管理的专项工作,委员有权调阅公司档案、文件或约见公司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委员义务如下:
(1)委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
(2)委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章程、本办法和其他公司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报酬;
(3)委员负有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4)委员违反本办法的非法所得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四、委员会执行秘书
执行秘书由董事会任命。
执行秘书的职责如下:
(1)为委员会办理日常事务;
(2)以各种方式保持与委员的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
(3)具体负责合同会签、情况备案等工作流程;
(4)保管根据本办法形成的各类文件;
(5)对新类型法律风险的风险度进行划分;
(6)对本办法的执行程序进行监督。
五、委员会的职责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对涉及法律风险的生产、技术、营销、行政、财务等公司工作,结合内审,进行年度监督审查或抽查;
(2)根据公司情况,制定批准各类法律保障实施细则;
(3)对按规定由执行秘书提交讨论的各类法律风险事务形成意见,发回修改、提出建议或予以批准;
(4)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5)对违反法律保障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委员会负有下列责任:
(1)向董事会汇报日常工作情况;
(2)对董事会个别委派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报告。
六、执行程序
凡公司业务中涉及法律风险的事项,按其风险度分为A、B、C三级:
A级,标准操作。是指存在法律风险,但风险度较低的事项,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合同及标准流程执行。
B级,先办后备。是指存在法律风险,且风险度较高的事项,在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合同及标准流程执行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执行情况向法律保障委员会书面备案。
C级,先批后办。是指存在法律风险,且风险度极高的事项,必须提交法律保障委员会,先由公司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再由委员会全体委员审批签字同意后执行的事项。
对根据本办法规定必须经法律保障委员会同意的事项,如遇委员会与总经理意见不同,应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提交董事会做出最后决定,董事会决定前该事项暂缓实施。
七、委员会费用和委员报酬
委员行使职权的费用,包括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调研、文印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在管理费用列支。
委员报酬为支付委员补助金,具体标准另行商定。
第二章 生产管理
本章主要针对生产管理中采购业务的法律保障。
进行采购业务必须签订采购合同。
一、标准采购合同的签订
原则上应与所有供应商签订公司提供的标准采购合同。
标准采购合同按与供应商的业务关系分为框架采购合同、采购单和单笔采购合同。
对于长期供货、在一段时间内有多次供货的供应商,应签订框架采购合同,明确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对供货内容作出原则性规定。在框架采购合同约定的合同执行期间内,当需要采购具体货物时,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单,对购货规格、数量、质量、价格、包装、检验标准等作出详细约定,以作为框架采购合同的补充。
对于单笔采购业务,应签订单笔采购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作出详细约定。
1、签订一般的标准采购合同,属于A级事项。其标准流程为,由主办业务员审核,并经采购主管同意。
2、大额采购合同与非正常付款期限采购合同
大额采购合同,是指单笔采购金额在×××元以上采购单或单笔采购合同。
非正常付款期限采购合同,是指付款期在×××天以内的框架采购合同或单笔采购合同。
签订采购金额在×××元至×××元的大额合同或×××付款期限在×××天至×××天的非正常付款期限采购合同,属于B级事项。
签订采购金额在×××元以上的大额合同或×××付款期限在×××天以内的非正常付款期限采购合同,属于C级事项。
二、非标准采购合同的签订
非标准采购合同,是指与标准采购合同不同或者对标准采购合同固定部分进行修改的采购合同。
签订非标准采购合同均属于C级事项。
第三章 智力成果
本章主要针对技术管理中智力成果的法律保障。
一、引进技术项目
凡涉及从公司外引进技术的,均属于C级事项。
二、自主知识产权
在公司内部形成的智力成果,技术部门确认其为新技术且需要采取保护措施的,技术部门应及时向法律保障委员会报告,由委员会派员会同技术部门人员共同办理有关申请事项。
三、对外技术合作
凡与公司外进行技术合作的,均属于C级事项。
第四章 劳动人事
本章主要针对公司及公司员工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一、严格把握员工聘用选任机制
凡涉及普通非掌握公司技术及商业秘密的员工引进和聘用,属于A级事项。
凡涉及可能掌握公司技术及商业秘密、智力成果的员工引进与聘用,属于B级事项。
凡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的员工引进和聘用,均属于C级事项。
二、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保障制度
基本的劳动合同和相关的基本劳动保障待遇,均属于A级事项。
凡涉及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开除员工等,均属于B级事项,涉及到本章第一条第二、三项规定人员的,均属于C级事项。
凡涉及到签署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均属于C级事项。
三、制定和执行公司内部的员工考核和激励制度
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整体负责公司所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各专业部门负责人直接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日常管理。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范的,必须在该情形出现后一小时内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员工德、能、勤、绩均为优秀的,各专业部门通过内部考核和选择机制确定后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汇报,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汇总后报董事会讨论决定是否予以激励。
四、制定安全管理及应急机制
生产部门必须指定相应的符合操作规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
凡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或损害的事件,均属于C级事项。
第五章 市场营销
一、业务准备工作
公司应建立销售客户档案,对客户的基本情况进行记录。
客户的授信额度由营销部门确定。
客户档案的建立、变化,客户授信额度的确定、变动等,均属于B级事项。
二、业务具体操作
进行销售业务必须具有完备的书面手续,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包括订单、送货单)。
1、标准销售合同的签订
原则上应与所有客户签订公司提供的标准销售合同。
标准销售合同按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分为框架销售合同、送货单和单笔销售合同。
对于需长期供货、在一段时间内有多次供货的客户,应签订框架销售合同,明确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对销售内容作出原则性规定。在框架销售合同约定的合同执行期间内,当需要供应具体货物时,应在供货时与客户签订送货单,对供货规格、数量、质量、价格、包装、检验标准等作出详细确认,以作为框架销售合同的补充。
对于单笔销售业务,应签订单笔销售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作出详细约定。
签订标准销售合同,属于A级事项。其标准流程为,由主办业务员审核,并经销售主管同意。
2、非标准销售合同的签订
非标准销售合同,是指与标准销售合同不同或者对标准销售合同固定部分进行修改的销售合同(包括非标准订单、收货单等)。不能签订标准销售合同的客户,在向其供货时,应有非标准销售合同或订单、送货单等书面手续。
非标准销售合同(订单、收获单)中,应至少包含双方名称和住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单价、总金额、供货地点、供货方式、供货时间、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基本内容,并有客户有效盖章或授权人签字。应注意其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避免签订对公司要求过重的合同。
签订销售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非标准销售合同(订单、收货单),属于B级事项。
签订销售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非标准销售合同(订单、收货单),属于C级事项。
三、业务档案
四、非正常销售情况的处理
对于超过授信额度的客户,如仍需发货,属于B级事项。
对于超期付款的客户,如仍需发货,超期时间在2个月以下的,属于B级事项。超期时间在2个月以上的,属于C级事项,并应签订付款协议。
第六章 财务管理
本章主要针对财务管理中非正常资金流动的法律保障。
非正常资金流动,是指超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资金流动事项。
凡涉及非正常资金流动的,均属于C级事项。
第七章 投资管理
公司对外重大投资及其变动等,应由法律保障委员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作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参考意见。
附 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和另行补充文件办理;
(2)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法律保障委员会;
(3)本办法在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附件一
法律保障会签单
附件二
法律保障情况备案单
附件三
采购合同(单笔)
附件四
采购合同(框架)
附件五
采购单
附件六
销售合同(单笔)
附件七
销售合同(框架)
附件八
送货单
附件九
还款协议
附件十
劳动补充合同
鉴于篇幅所限,本文所涉附件均省略。您如需进一步的明确法律意见,可以与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公司与金融法律部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