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作为专业的知识服务产业,是保证现代市场经济能够平稳高效运转的支持系统之一,是推动依法治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政治文明的重要力量之一,也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现代化和综合竞争力的标志之一。2005年年初,嘉兴市政府批转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从而为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法律服务尤其是律师业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建设“平安嘉兴”和“法治嘉兴”、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构筑了一个宏伟蓝图,也为我市法律服务业今后若干年的发展方向提出了一个发展目标。基于此,本文着重就加快发展我市律师业作些探讨和思考。
一、推进律师队伍建设,为律师业的发展固本强基
我市的律师业经过20多年的恢复和发展,有了历史性的进步和突破。从80年代初的1家法律顾问处到2000年12家国资所的脱钩改制,我市所有的律师事务所均与政府行政部门脱钩,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经济中介组织。经2005年年检注册,我市目前共有律师事务所38家,其中合伙所35家,合作所3家,全市执业律师337名;以全市常住人口334万计算,每万人拥有律师1名。2004年的律师业务收入超过了6600多万元人民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推进,我市的律师队伍人员不断壮大,律师素质不断提高,律师的服务领域也已拓展到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入到市场经济的各个层面,律师业已成为一个极具特色的知识服务产业。可以说,我市律师为建立和谐的社会秩序、改善政府投资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各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阶段社会各界对律师地位和作用认识尚有偏颇,中国现行的司法体制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均对律师业的发展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制约,律师的执业环境仍较恶劣;而与此同时,改革开放后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我市律师业,本身还很稚嫩、还很弱小,其规模、规范、服务理念、服务方式、专业素质等诸方面还与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我市不断增长的高要求的法律服务需求还不能完全适应。因此,加快和规范我市律师业这一法律服务中介组织的发展,已成为我市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一)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队伍素质既是加强律师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我市律师队伍的建设要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要求,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强化自律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市律师队伍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一是提高政治素质。在律师队伍中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用坚定的政治信念指导行动,不断增强广大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2005年上半年,按照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我市在党员律师队伍中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先进性教育活动同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动律师工作结合起来,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党员律师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优势,树立了党员律师先进性教育的正面典型,为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供了很好的途径。同时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的党组织建设,提高律师中的党员比例,充分发挥律师队伍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提高业务素质。律师行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律师服务靠质量取胜。而服务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务素质的高低。构建和谐社会任务的提出,以及经济全球化、法律服务国际化发展的趋势,都对律师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入WTO后的后过渡时期,对外贸易摩擦加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等,这些领域都迫切需要一批具有很高专业素质的律师介入。因此,要在注重提高我市律师整体业务素质的同时,着力打造一支能够胜任涉外律师业务的高水准律师团队。要进一步完善律师培训和交流体系,改进律师岗前教育和继续教育内容,着力加强对律师新兴经济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和外语能力、执业技能的教育与培训,加速培养一批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专业化律师人才。倡导与经济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作与协助,促进律师在学习中提高。
三是提高职业道德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的核心是讲诚信,诚信决定着律师业的兴衰。如果律师不讲诚信,不仅影响律师业自身的发展,而且还会影响司法公正,影响国家的法治进程。律师要把弘扬崇高的法治精神和秉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结合起来,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要把律师职业道德教育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推进律师行业的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全市律师行业诚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律师全行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律师要努力赢得政府、公众的充分信赖,使律师行业真正成为一个具有良好社会形象的行业,使律师队伍真正成为文明之师、道德之师、法律之师。
(二)大力倡导律师文化建设。对律师事务所而言,品牌和声誉非常关键,积累声誉,树立品牌最主要的渠道不是宣传,而是客户对律师事务所的满意度和口碑相传。律师事务所要树立一个观念,即以客户为本的价值观,真正把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树立一个质量意识,即服务好每一个客户,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并不断培养对客户的服务能力,加强对服务质量的内部控制。合伙律师事务所是“人合”组织,人才是本,文化是魂,没有文化就没有生命和活力,要通过强化办所理念,以品牌提升所的形象,以文化凝聚所的力量。树立开拓创新、干事业、求发展的行业理念,形成相互交流、相互合作、相互促进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培育积极健康的职业操守和良好的职业风尚,增强广大律师的职业认知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三)强化监督,规范建所。经过2004年一年的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律师队伍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得到了初步遏制,队伍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在教育整顿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司法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提出要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强化自律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行业准入机制、自律机制、监督惩戒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价机制,构建有利于律师业长远发展的律师队伍建设体系。2005年,在律师行业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重点从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主体、收案行为、收费和分配行为、内部监督管理行为、管理机构、管理责任和党建工作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假合伙”、管理制度不完善、合伙人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管理意识,明确管理责任,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完善执业监督机制,强化律师执业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强化惩戒职能,完善惩戒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违法违纪律师的查处工作,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各个环节的监督,逐步构建起教育、制度、监督、查处有机结合的律师队伍执业监督体系。
二、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加快发展律师业,离不开法律服务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的改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宏观上为律师执业创造了有利的环境;但从微观的角度看,在体制上、制度上和管理层面上还存在诸多障碍,影响和制约着律师业的发展。因此,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就成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的一项带有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律师执业环境问题是多年来一直困扰律师业发展的一个难题。律师执业环境不仅关系到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还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律师职业功能的有效发挥,因而,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一)宏观上,国家积极推动相关立法,改善法制环境,从法律的层面切实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建立和健全有关律师法律服务的法律规则体系,实现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微观上,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政策协调,改善政策环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律师法律服务相关的各项制度。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主动争取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理顺有关部门在律师工作方面的关系,逐步解决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秩序,改善市场环境,逐步建立以律师业为主导的法律服务市场,维护正常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三)律师协会要发挥桥梁的作用,密切与政府部门和律师之间的关系,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律师的意见和呼声,努力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律师制度的宣传,改善社会舆论环境,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为更好地发挥律师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律师自身更要通过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执业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努力为改善执业环境创造有利条件。
三、发挥律师服务作用,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展自身
律师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独特的功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完善律师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构建和谐社会也赋予了律师制度更加丰富的内涵,为律师业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近年来,我市律师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订、参与党政领导信访接待等方式,走近并走入政治,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随着政府行政职能和方式的逐渐转变,客观上一部分职能需要由包括律师业等在内的中介组织来担当,需要在政府与市场经济主体之间有一个中间联结层,以协调政府与其他市场经济主体的关系,向其他市场经济主体传达政府意图,向政府反映其他市场经济主体的呼声,以提高政府宏观调控的效果,促进其他市场经济主体有序竞争格局的形成。这为律师在加强政府与其他市场经济主体间的横向联系,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目前律师工作在总体上还不能完全适应政府、其他市场经济主体(主要是企业)、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在数量和质量、素质和能力、体制和机制、道德和诚信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律师工作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就必须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强化服务功能,完善管理体制,提高队伍素质,改善执业环境,全面提升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竞争力。要突出把握好四个基本着力点,即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建设法治,弘扬诚信。也就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律师工作应该始终坚持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为加强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服务。
(一)拓展疏导社会矛盾的功能。疏导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各种利益的平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环节。随着我国社会的逐步转型,特别是利益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发展,社会矛盾日趋复杂化和多样化,迫切要求建立和完善包括诉讼在内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律师要积极适应这一新形势,在认真做好法庭辩护和诉讼代理等业务的同时,积极参与法庭调解、社区调解等活动,将法治精神和人文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律师制度疏导和解决社会矛盾的“调节器”和“减压阀”作用。
(二)拓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律师既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又是法律秩序的捍卫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律师的使命。当前,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与此同时,因经济困难无法得到法律帮助的情况也日渐突出,困难群体请律师难的问题开始显现。律师作为我国法律援助的主体力量,要切实承担起扶贫助弱的社会责任,不仅要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还要通过开展法律辅导计划、法律咨询等多样化的法律帮助,使那些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但确实需要法律帮助的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的法律服务。
(三)拓展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功能。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不断完善社会管理方式,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律师的执业活动与社会管理具有很高的关联度。目前,我市律师的执业活动也已经逐步介入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相关领域,律师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开始显现。如2005年我市就成立了政府法律服务咨询团和涉外法律服务咨询团。但就总体而言,我市律师参与社会管理的服务才刚刚起步,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广大律师要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政府决策、对外经贸、司法改革等活动中来,在社会管理服务中充分发挥律师业的独特优势。
四、拓展律师法律服务,增强律师业的发展后劲
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法律服务工作的主题是:拓展与规范。所谓拓展,就是要求法律服务业有更大的发展,重点是拓展法律服务的领域、法律服务的方式、法律服务的社会功能;所谓规范,就是要求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健康有序的基础之上,重点是规范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服务秩序、规范管理行为。我市广大律师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平安嘉兴”、“法治嘉兴”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律师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促进和保障。一要进一步加强律师的诉讼代理和辩护工作,改善律师参与诉讼的环境和条件,激发律师从事辩护、代理业务的积极性,强化律师的刑事诉讼功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二要认真贯彻《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有利于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积极推动和引导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充分发挥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调解等服务功能,将解决社会矛盾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三要拓展律师的公益性服务领域,引导和支持律师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倡导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向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困难群众主动减免服务收费。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扶贫济困,为建设诚信友爱的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积极支持经济体制改革,广泛参与民事和经济活动,努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围绕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引导和支持律师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一是进一步推动律师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为律师服务国有企业改革搭建更多更好的平台。二是深化律师为金融体制改革服务,增强律师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资本市场基础建设和保险业改革等法律服务领域的服务能力。三是引导和推动律师为财税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服务,为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积极推动律师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服务,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主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推动立法进程,促进依法行政。一是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各项司法体制改革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研究司法体制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司法制度的完善积极建言献策。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各项立法起草和法律修订工作,结合律师业务实践向立法机构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立法进程和法律制度的完善。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参与政府管理和决策过程,把律师的执业活动同政府的社会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为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高政府管理行为的法律水准,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四)拓展涉外业务,培育市场主体,提升服务水平。一是适应我市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后贸易摩擦逐渐增多的新形势,积极参与我市企业与外商的谈判。二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逐步培养一批懂国际规则、懂WTO、能打国际官司的律师人才,进一步加强律师在反倾销、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中的参与能力,不断拓展涉外法律服务空间,提高律师对外开放的整体水平。三是培育市场主体,引导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建设。规模化是律师服务业的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专业化则是律师服务业发展的必然走势,是整个法律服务市场成熟度的重要标志。因此,应从我市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建设,引导律师事务所之间通过合并、联合等多种方式,发展规模所。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健全内部管理体制,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建设,引导和鼓励律师事务所根据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合理确定专业定位,促进律师专业分工,发展专业特色,打造服务品牌。四是坚持拓展与规范并举,把吸收借鉴国际国内同业的成功经验与立足自身实际结合起来,把推动律师事业发展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展律师服务领域,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队伍建设,努力构建一个主体明确、功能完备、秩序规范、管理科学的法律服务体系。
五、加强律师监管,保证律师业正确的发展方向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战略上研究和把握律师业的发展方向,科学制定我市律师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将发展机遇转化为发展动力,推动我市律师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是保障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要努力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不断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增强管理能力。
(一)完善“两结合”管理。实践表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自律管理“两结合”的管理体制符合我市律师业发展的现状,是行之有效的。政府监管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平衡公共利益与律师行业利益之间的矛盾。行业协会的管理主要是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律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是一个历史的过程,要与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律师协会自身的成熟程度相适应。从我市目前的实际出发,加强律师管理工作,完善“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既要强调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又要重视强化律师协会的自律管理和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管理。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重点是制定“游戏规则”、加强资质管理和对法律服务秩序进行监管。行政管理既不能越位、错位,也不能缺位,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该由行政机关履行的职能一定要切实履行好。同时,要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在自律管理方面的作用,完善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机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两结合”管理的内涵。一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法律服务业的管理,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在准确把握律师队伍现状和工作规律的基础上,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市场监管,营造有利于律师业发展和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二是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的作用,建立完善律师行业管理的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管理职能,建立健全“两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决策的会商机制、工作情况的交流机制和工作信息的共享机制,努力增强管理效能。三是进一步健全律师事务所管理的各项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大力加强律师协会建设。律师协会是律师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律师管理体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要按照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要求,把律师协会建成组织体系完整、职能定位清晰、规章制度健全,有作为、有地位、有威信的行业自律组织,重点抓好“五个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律师协会组织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适合协会自身特点的运行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议决机制。进一步加强协会秘书处的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工作管理机构的工作联系,完善工作沟通、协商机制。二是加强律师协会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完善实习制度,确保每一位进入律师行业的人员都充分地认识律师的职业使命、行业要求、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完善执业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加强律师协会行规体系建设。律师协会的自律性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靠制订行规和监督行规的执行。律师协会要针对当前律师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行规建设,重点要建立健全有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活动和业务活动的管理规范,构建一个完整的律师行业的行规体系。四是加强律师协会惩戒体系建设。律师协会要下大气力抓好律师惩戒工作,严肃律师执业纪律,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建立健全包括司法行政机关监督、律协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在内的监督体系。要完善律师惩戒组织和工作程序,充实和加强惩戒工作的力量。要围绕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乱收费、服务质量不高、与法官不当交往等,加大惩戒工作力度。通过查处少数违法违纪律师,维护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职业声誉,保障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律师协会服务体系建设,为广大律师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
(三)切实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当前律师工作改革发展的任务相当艰巨,无论是拓展律师法律服务功能,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还是完善律师立法,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律师协会建设,都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一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切实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律协和律师事务所的党组织体系,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保证律师行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三是加强对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既要有效管理,又要关心爱护律师,帮助律师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更好地调动律师队伍的工作积极性。积极支持、促进协会的建设,为律师协会的发展和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作者简介:
倪 伟 国
嘉兴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