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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深化公司制运作体制改革
2005-01-01
2005
年
1
月,我所为深化公司制运作改革,形成合伙人会议与管理委员会两级管理模式,管理委员会负责我所日常管理、拟定我所行动计划及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马正良律师任合伙人会议主席,陈武律师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并经陈武律师提名,任命盛新铭律师为管委会副主任,陈昱、徐明福律师为管委会主任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