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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2003年大事记

2003年为我所的管理年。
1月,本所首次评选国傲之星,陈昱、徐明福、金凤玉当选为2002年度国傲之星。
1月,覆盖全所的局域网建成,办案管理系统正式启用,我所全部办案资料均可依靠网络进行调取和管理。同时,我所公共网址WWW.ZJGA.COM对外启用,依靠互联网与世界沟通,国傲所的办案进入信息化时代。
2月,在浙江省律协五届三次理事会上,马正良律师被推选为浙江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2月,陈芬娟律师赴杭参加证监会组织的证券律师业务会议,成为与会人员中唯一的非杭州律师代表。
2月,作为宁夏律协派往浙江交流的代表,宁夏黄河志律师事务所胡曙雁律师到我所挂职。
2月,本所推荐的吴富康律师被聘为市妇联法律顾问。
3月,唐松华律师被选为嘉兴市政协委员。
3月,唐松华律师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中国改制企业相关法律问题的培训班,传达了最高院关于企业改制、清算等方面的最新信息。
3月,陈芬娟律师参加赴港律师英语考试,取得全省第三名的好成绩,并被推选为全省第一批赴港进修律师。
4月1日,马正良律师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2002年度市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
6月14日,马正良律师出席省司法厅表彰大会,马正良律师被授予“浙江省十佳律师”称号,我所被评为省级文明所,有力提高了嘉兴律师在全省律师界的地位。
6月20日,马正良、陈昱律师参加了市重点企业股改上市工作研讨会。
6月,全市律师论文研讨会召开,我所有五篇论文入选大会交流。
6月,我所积极参与“百名律师进社区”活动,毛国强、沈金丽、柴立群等八名律师结对为民北、烟雨、泾水、东塔路等四个社区提供义务法律服务。
6月,我所房地产法律部律师参加市春季房交会,并进行义务法律咨询。
7月14日,我所所标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核通过,成为注册商标。
7月17日,我所开始定期律师理论与实务研讨业务学习,首期由陈昱律师主讲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7月,马正良律师入选全国律协民商委员会。
7月,我所与石门镇个私协会、嘉兴市科协签订了合作发展协议。
7月,马正良、陈昱律师为中信实业银行嘉兴支行有关业务人员举办了金融法律讲座,获得好评。
8月1日,我所篮球队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篮球友谊赛。
8月2日,全所工作人员至青山湖度假,并在浙地山庄召开了本所七月月度总结会。
8月18日,由徐明福律师主讲关于拆迁法律关系和拆迁过程中法律问题。
8月18日,沈晓星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义务献血活动。
8月,马正良、陈昱、徐明福律师到绍兴参加省律协民商委理论研讨年会。
9月18日,陈建祥律师主讲关于外资购并法律问题。
9月,我所组织各部门律师赴桐乡石门开展大型义务法律咨询,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9月,我所房地产法律部律师参加市装饰装修展示交易会,进行义务法律咨询。
10月31日,倪方雁律师主讲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
10月,马正良律师作为嘉兴律协代表之一,回访了宁夏律协。
10月,唐松华律师《谈公司为股东及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法律问题》一文入选浙江省律协律师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并被评为三等奖。
11月,我所与嘉兴学院辩论队就“西部大开发引资引知谁更重要”进行了友谊辩论赛。
11月,马正良律师作为市青联成员参加了青联西部考察。
11月,唐松华律师高票当选嘉兴市优秀律师。
12月,马正良律师作为浙江省唯一代表参加司法部主办的全国律师党建工作座谈会。
12月,唐松华律师参加省委统战部组织的无党派知识分子培训班。
12月,徐宗新律师参加中国商务调查杭州峰会。
12月,陈昱律师参加银行业协会主办的银行法律风险与防范高级研修班。
12月,我所房地产法律部律师参加市冬季房交会,并进行义务法律咨询。
12月,本所作为省律协组织的“神州网杯”律师演讲大赛协办单位,派马正良律师参加了此次大赛。
12月6日,由陆友生律师主讲有关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知识。